根據檢調調查,融琦國際負責人黃月雪與源樂國際負責人李尚融為母子關係,另有黃月雪女兒李正琦擔任兩家公司會計行政工作,以及傅世杰擔任司機並負責混油、填充及封裝作業。4人自2016年起即展開系統性的油品混充詐騙行為。

犯案手法相當縝密,4人先以源樂公司名義向大統益、福壽實業等知名廠商購買大量芥花油,同時以源樂及融琦公司名義向好市多購買少量西班牙初榨橄欖油。接著由李正琦在塑膠瓶上黏貼印有「100% PURE Olive Oil」、「成分:100% PURE 橄欖油」、「原產地:義大利」等不實標籤,並偽造營養標示內容,使產品脂肪酸組成數據接近真正橄欖油的數值。

傅世杰則依指示將貼有不實標籤的空瓶載至新北市深坑倉庫,按照每20公升橄欖油混充580公升芥花油的比例,在油槽內製作成600公升的混合油,最後填充進空瓶內,假冒成義大利進口100%橄欖油販售給餐廳、食材批發商等客戶。

為增加產品可信度並取信消費者,黃月雪與李尚融自2023年10月起,分別自義大利進口210瓶及240瓶玻璃瓶裝「蒙特樂橄欖油」,藉此取得食藥署的食品輸入查驗申請書及進口報單,在銷售時出示相關文件。兩人更刻意以不同公司名義分別採購原料,以源樂公司名義進口芥花油後交給融琦公司使用,避免消費者透過進貨資料察覺混油情形。

統計顯示,2024年至2025年間,融琦公司銷售額達1645萬9338元,源樂公司銷售額為2020萬4549元,傅世杰則獲得報酬94萬5000元。

承辦檢察官吳啟維指揮調查局嘉義市調站、嘉義市警局進行偵辦,會同食藥署與台北市、新北市衛生局執行搜索及查封混充油品。檢方認為,黃月雪等人從事食用油品銷售業務多年,深知油品品質攸關國人健康,消費者會仔細挑選油品種類以避免健康疑慮,卻仍濫用消費者對商品標示的信任,僅為降低成本進行混充。

檢方特別指出,即便台灣爆發多起油品混充案件後,4人仍持續犯案,無視在惡劣環境混充填充油品對消費者安全可能產生的危害,犯後態度惡劣。因此建請法院對黃月雪、李尚融兩人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於李正琦及傅世杰因屬公司員工身分,且在偵查階段據實交代案情、犯罪所得及犯罪細節流向,檢方建請法院酌輕量刑。全案犯罪所得合計3760萬餘元則聲請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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