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沙拉油流向291家下游業者已回收17噸 食藥署:精進源頭油廠控管
中聯油脂一批大豆沙拉油檢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達4倍,產品流向福懋、福壽與泰山等3大食用油廠及291家下游業者。衛福部食藥署今(3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毒油處置情形,署長姜至剛表示,截至中午12時止,受影響油品共計18個品項,目前已統計6個品項,回收數量共計17.422公噸。食藥署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追蹤下架回收情形。
18項產品已回收17公噸 食藥署:逾期最高可罰300萬元
食藥署表示,該批問題油品自中聯出貨至福壽實業、福懋油脂以及泰山企業後,3業者又分別出貨給共計291家下游業者。署長姜至剛說明,自接獲業者通報原料大豆沙拉油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後,已立即啟動最高級別應變機制,回收數量共計17.422公噸。食藥署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追蹤下架回收情形,確認不符合規定產品已無流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凡未在今日中午期限內完成下架,將依同法第47條處以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姜至剛表示,本次執法依「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討論通過標準,由於此案屬於第八類「違反衛生標準」,因此官方採取最嚴格的「第一層產品下架回收措施」,強制對中聯生產的「大豆沙拉油」(批號315-1150404/製造日期20260404)及其分裝的純油產品執行強制回收。
為何不全面下架?食藥署:依三道檢驗機制把關
針對外界質疑為何未擴及所有使用該油品製成食品,食藥署指出,目前針對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之食用油脂製造工廠,食藥署有三道檢驗把關程序,第一道是定期自主檢驗,第二道是委託外部檢驗,最低檢驗週期為每半年至少1次,第三道則是後市場抽驗。若檢出核准添加、製程中自然產生的化學物質或有毒有害物質,依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討論通過,至於製成雞塊、沙拉醬等非純油類的第二層加工品,評估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因此未要求全面下架。
姜至剛指出,我國在「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已優先針對食用油脂訂有苯(a)駢芘(BaP)限量標準(2.0 μg/kg),只要超標就是違法下架。此外,食藥署另訂有「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針對包含苯(a)駢芘在內的4項PAHs(簡稱PAH4)訂有10.0 μg/kg的監測指標值,這次中聯油脂的數據確實已啟動了異常處理機制的紅線。
由於該批毒油出廠時自主檢驗竟然合格、隨後才被下游揪出,暴露出油廠自主管理漏洞;姜至剛表示,食藥署未來將全面檢視食用油脂的自主檢驗制度,除了加強製造業者的原料驗收、自主檢驗與製程管理外,更將研議精進源頭油廠的製程改善,並研擬「加嚴提高大廠的自主檢驗頻率」等精進管理措施,同時強化後市場監測,從源頭到通路全力守護2300萬人的食安。(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