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問題再度被端上檯面。行政院今天(18日)審議修法,研擬「毒駕一律吊銷駕照」重拳出手,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則在會中提出更進一步建議,直指現行制度恐仍有漏洞,呼籲從復考駕照、資料整合到羈押標準全面補強。
 
行政院會今審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內容包括增訂毒駕者一律吊銷駕照的規定。蘇俊賓於會中指出,應同步加嚴毒駕者重新考照的審查機制,避免出現「吊照兩年後再上路」的制度空窗,淪為變相的「延後再犯」。
 
他也建議中央整合跨部會資源,建立「高風險駕駛與車輛資料庫」,結合AI車牌辨識與天羅地網系統,讓高風險車輛一上路就能即時示警、精準攔查,將執法從被動臨檢轉為主動預防。
 
蘇俊賓指出,毒癮者一年內復發率約達40%至60%,仍有大量毒癮者持續上路。以桃園市為例,今年5月查獲的91件毒駕案件中,高達94%曾有毒品前科,18%更有毒駕紀錄,顯示重複犯罪情況嚴重。
 
他進一步分析,若未同步強化管理機制,未來恐從「有照毒駕」轉向「無照毒駕」,因此呼籲交通部監理系統、法務部、警政署與衛福部應建立資料勾稽平台,並強化無照毒駕的刑責設計與配套修法,避免制度破口。
 
在司法面向上,蘇俊賓也提到,目前羈押標準存在認定不一的問題,部分案件因被告具工作、毒源中斷或非連續犯等理由未被羈押,導致「前面抓、後面又漏」。他建議應明確建立量化或統一審查標準,提供法院與執法人員一致依據,提升整體嚇阻效果。
 
行政院長卓榮泰則於會中裁示,將由政務委員陳時中協調提升衛福部戒癮治療量能;無照毒駕部分由政務委員林明昕統整修法,提高刑責並強化復考制度;羈押標準則請法務部與司法院協調建立一致性規範,避免執法落差,強化第一線執行力。(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