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被控赴中國經商期間,遭中共中央軍委會情報人員吸收,返台後建立共諜網絡,陸續吸收前黨工邱世元、前外交部長吳釗燮任內助理何仁傑及前副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等人,涉嫌將副總統出訪、選舉行程及外交部機敏資訊交付中國情報單位。台北地院去年一審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判處黃取榮10年徒刑、何仁傑8年2月、邱世元6年2月、吳尚雨4年;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天(25日)改判黃取榮6年、何仁傑無罪、邱世元5年、吳尚雨3年,全案仍可上訴。
 
 

透過加密軟體傳送機密 涉外交與副總統行程資料

 
檢方起訴指出,黃取榮2003年赴中國經商、就讀暨南大學期間,結識中共中央軍委會情報人員並遭吸收為共諜,返台後於2017年介紹邱世元接觸中方情工人員,並吸收其成為下線,在台物色、接觸國人,刺探、蒐集政府機關機敏資料,並於2022年再吸收時任外交部長吳釗燮助理何仁傑,透過何仁傑取得台灣與友邦接見、經貿合作架構及目標等資料。其後,黃取榮透過邱世元找上吳尚雨打探總統府消息,吳尚雨提供包括時任副總統賴清德出訪巴拉圭行程細節資料1份,以及競選總統期間行程4份資料,並在賴清德當選總統後仍留任,直到案發後才遭解職。
 
檢方指出,黃取榮透過偽裝成「五子棋」APP的加密傳輸軟體,將邱世元、何仁傑取得的副總統出訪行程、外交部機密及台美貿易倡議等資料傳送給中方。偵辦期間,邱世元、吳尚雨均坦承犯行,邱供稱將新聞報導及政府網站公開資料彙整成工作報告交給黃取榮,再由黃轉交陸方;吳則坦承提供賴清德行程給邱世元,但不知資料會轉交中國。
 
一審指出,黃取榮、何仁傑雖否認犯行,但有相關證人證詞、法院依職權選任的專家證人證述,以及卷內物證、書證等證據相互印證,因此認定犯行成立;邱世元、吳尚雨則於偵審中坦承犯行,也有相關證據佐證。
 
檢方另查出,中共按季支付黃取榮、邱世元數十萬元報酬,並透過地下匯兌匯回台灣,黃取榮收受約607萬元,邱世元約221萬元。2人再利用頻繁往返兩岸的台商,將犯罪所得輾轉匯回台灣領出;吳尚雨、何仁傑則未查獲不法所得。一審另判黃取榮併科罰金100萬元,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497萬元;邱世元併科罰金5萬元,沒收221萬元。
 
高院今天改判,黃取榮刑度降為6年,併科罰金60萬元,沒收87萬元犯罪所得;邱世元改判5年,併科罰金10萬元,沒收45萬餘元;吳尚雨改判3年;何仁傑則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