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南港分局日前獲報,一名女子稱停放於大樓地下停車場的自小客車遭人竊取,經警方追查發現係一名男子因與報案人有債務糾紛,便竊走其車輛。全案訊後將男子依竊盜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案經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追查後發現,係一名可疑男子竊走該車,警方循線通知竊車男子到案說明,該名男子坦承是他開走該車。據警方調查,男子稱先前與女子有債務糾紛,女子後續避不見面,所以竊走車輛逼迫對方出面清償債務。全案經訊問後將男子依竊盜罪,函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民眾如遇債務糾紛,應循合法管道處理,切勿因一時衝動,擅自竊(取)走他人財物相抵,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