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與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日召開記者會,共同針對《洗錢防制法》「告誡戶」制度提出質疑,批評現行制度缺乏配套救濟機制,恐使無辜民眾淪為被處分者,呼籲相關單位儘速研議撤銷辦法。

根據警政署資料,自民國112年6月《洗錢防制法》告誡戶制度施行以來,目前辦理人頭帳戶告誡處分書已達12萬4,617件。王鴻薇指出,制度設計嚴格,迄今接獲民眾訴願及陳情件數3,937件,但受處分人訴願成功撤銷比例僅約1%,顯示救濟管道形同虛設。

王鴻薇表示,現行制度下若有異議,行政訴願需30天,司法訴訟程序更曠日費時,即使民眾取得「不起訴書」證明清白,卻無相關法規可據以解除告誡戶身分,令人求助無援。她進一步指出,現行法規僅規範法務部、警政署與金管會研擬「告誡」的程序制度,卻未訂定「撤銷」相關辦法,是制度漏洞所在,具體建議各相關單位應儘速補全。

林國春則以新北市民陳情案例說明,有民眾在網路平台正常交易,因買方匯入款項事後被認定為詐騙所得,縱使本人未提供帳號密碼、未參與詐騙,仍因涉及金流而遭列為告誡戶,帳戶網路交易全面凍結長達5年。他強調,「買賣雙方只要有一方是詐騙,無辜的另一方就可能受牽連」,制度設計明顯失衡。

王鴻薇強調,打擊詐欺是全民共識,但手段必須符合比例原則。過去學者已警告,若提供帳戶的「過失」已經司法認定無罪或不起訴,是否仍有必要持續剝奪當事人金融權益,值得重新檢視。她呼籲相關單位正視12萬件告誡處分的龐大規模,儘速建立合理的撤銷與救濟機制,還給無辜民眾應有的金融權益。

(圖片皆由王鴻薇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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