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提醒養殖戶 放養量申報請於5月31日前完成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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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海洋局提醒養殖漁民,115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將於5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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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放養量申報是申請天然災害救助及養殖漁業機具補助的必要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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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放養資訊有異動,如買賣、天災、疫病等,應主動向所在地公所辦理異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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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數位整合服務APP已上線「養殖漁業放養量線上申報系統」,便利漁民申報。
相關組織:
海洋局
【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115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將於5月31日截止,高雄市海洋局提醒養殖漁民務必如期完成申報,才能保障當年度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及養殖漁業機具補助等相關權益。若放養資訊有異動,包括買賣、天災、疫病或重新放苗等情況,也應主動備妥相關文件,向養殖所在地公所辦理異動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同時透過放養量查詢平台掌握產業動態。
依據「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規定,自115年1月1日起,陸上養殖新辦放養申報者,須填寫主、副養殖種類之種苗來源資訊,並檢附進苗證明或相關單據;若種苗為自行採捕繁殖,則需檢附切結書。至於114年度已完成放養申報且目前仍持續蓄養者,則應附上聲明書。觀賞魚放養申報或空池情形則免附相關文件。
海洋局指出,若放養現況出現異動,包括變更養殖物種、申報人基本資料異動、在池越冬、整池休養等情形,皆須攜帶相關佐證資料至公所辦理變更登記。如此一來,若日後遭遇天然災害損失,才能符合救助資格並順利申請補助,加速災後復養作業。
此外,漁業署建置的「養殖漁業放養量線上申報系統」,已於115年5月4日正式於農業部數位整合服務APP上線,提供漁民線上申報服務,免除親赴公所辦理的繁瑣程序與等待時間。相關操作手冊及宣導海報電子檔,可至[下載專區](https://reurl.cc/18KONp?utm_source=chatgpt.com)查詢下載,海洋局也呼籲漁友多加利用線上系統,提升申報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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