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法務部調查局肩負國家安全、犯罪防制及維護社會安定重責,近年卻接連爆出多起令人震驚的風紀與性犯罪案件。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今(15)日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近年頻發生強制猥褻、偷拍及權勢性騷擾案件,該局疏於監督、制度闕漏,已重創政府形象,監察院日前通過兩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糾正調查局,並要求法務部監督與命令調查局澈底檢討改進。

「調查局人員對外侵害人民,對內權勢性騷擾,均重創政府形象。」紀惠容、范巽綠表示,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我國憲法均明確揭示國家應禁絕對婦女的侵害,但調查局111年起陸續發生多起所屬人員觸犯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案件。

監委舉例說明,例如111年A科長於捷運車廂內強制猥褻女乘客、112年B調查官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影像、113年C調查專員廁所內放置密錄器偷拍民眾如廁畫面,又114年D調查官於便利商店嘗試拍攝國中女生裙底等,涉案者不乏擔任科長要職或曾借調國家安全局者,種種犯行,嚴重悖離調查局防制犯罪的職責本分,已重創政府整體形象。

紀惠容、范巽綠指出,調查局內部的職場性騷擾問題同樣極為猖獗,據109至114年的性騷擾申訴及非申訴案件共23件顯示,性騷擾案件扣除不成立案件,計18件,受害者均為女性,計34人次,屬職場性騷擾者即有15件,案件中存在單一行為人同時、長期性騷擾多位受害者的情形,且不乏同時運用言語及肢體騷擾者,其中屬於「主管對下屬」的權勢性騷擾超過六成。

另外,監委也表示,「學長對學妹」的階級壓迫更高達8成。高度不對等的權力結構致被害人因懼怕職場壓迫、報復,產生「寒蟬效應」,而延遲申訴或不正式提出申訴,據案件數據資料,受害者第一次受害至申訴,有時隔1、2年始提出,亦有7年後才申訴,超過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時效,致未能確實懲處的情形。

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調查局所屬人員近年涉犯多起嚴重侵害民眾與內部同仁權益的惡行,顯示該局自人員養成、遴任、法治意識形塑,乃至建構免受恐懼的性別友善工作環境等層面,皆存有重大闕漏,致使侵害受害者權益的犯行一再重複發生,應澈底檢討。

調查報告指出,調查局對嚴重犯行者缺乏汰除機制,「性騷擾零容忍」流於口號,顯有輕縱寬貸之虞。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行政機關對重大違失人員的免職權,為憲法賦予行政權不可或缺的核心權限,調查局長期怠於發揮監督所屬的實效,導致內部紀律鬆弛,未能有效遏阻所屬職員侵害人民權益,亦難以根除內部權勢性騷擾沉痾,確有違失。

紀惠容、范巽綠強調,調查局作為國家的執法機關,更應高標準要求所屬人品、紀律。調查局過去僅輕懲,應針對相關案件逐案重新檢視,從重處置,方能儘速導正機關風氣,挽回國人信心。

紀惠容、范巽綠指出,調查局對於礙於權勢未提出正式申訴的性騷擾案件,內部僅交由該局督察處調查處理,先天即缺乏該局性騷擾申訴處理會的性平專業與外部專家把關,後天亦無實質防治或環境改善建議,且由各駐區督察人員逐級陳報,則衍生吃案、隱匿情事,已形成制度性缺漏。導致該局人員須不斷循外界管道檢舉,以伸張正義,除損害局譽,亦加深所屬職員於體制內二度傷害,確有違失。

紀惠容、范巽綠進一步調查指出,調查局多起性騷擾案件是於餐敘酒後發生,甚有行為人稱是為了工作需要而飲酒、不勝酒力,藉詞以酒後失態合理化其酒後性騷擾行為。

紀惠容、范巽綠呼籲,性騷擾等犯行非但違反法規、破壞機關信譽,且往往涉及職場權力濫用,而不當飲酒則易造成紀律鬆散,輕則影響職務執行效率,重則觸犯法律,調查局若未妥為監督,無疑縱容「以應酬為名,行騷擾之實」的職場文化。行政機關各級主管本應擔負確實監督屬員之責,該局應針對因酒犯紀與不當飲宴的涉案人員及主管,從嚴處理並落實再教育,才能確實整飭風紀。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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