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年前指控,行政院長卓榮泰曾替有意參選立委的國安會副秘書長林飛帆,向公股銀行「喬」貸款,林飛帆因此自訴王鴻薇誹謗。台北地院今(13日)開庭,傳喚合庫投信前董事長林伯裕作證,王鴻薇庭上也首度「亮牌」,指稱林伯裕的司機「子豪」就是提供錄音的吹哨者,並聲請傳喚「子豪」出庭作證獲准。
 
王鴻薇今年5月18日出庭時否認犯罪,主張自己身為民意代表,對公共事務有監督權。她也表示,當初爆料是因接獲吹哨者檢舉,並向法院提出一段約1分30秒的錄音檔作為證據。林飛帆委任律師羅國豪當時聲請傳喚林伯裕作證,王鴻薇方面並未反對,因此法院今天安排林伯裕出庭。庭訊中,羅國豪針對錄音檔其中一段14秒對話,詢問林伯裕聲音是否為本人。林伯裕明確回答「不是」,並表示自己知道王鴻薇當時召開記者會,也知道記者會中提到「喬」貸款一事,但王鴻薇並未向他查證或確認。
 
不過,王鴻薇的律師葉昱廷請法官播放完整音檔後,林伯裕又改稱,因為不記得自己是否曾說過類似內容,所以無法確定聲音是否為本人。葉昱廷質疑,林伯裕只聽14秒片段時能肯定說不是自己的聲音,但聽完整段錄音後卻變成不確定,前後說法有疑點。
 
葉昱廷也追問,若王鴻薇記者會內容並非事實,林伯裕為何沒有在第一時間出面反駁或否認。林伯裕則表示,因為不是事實,所以認為沒有必要多說,也擔心說了反而讓事情更糟。王鴻薇隨後親自詰問,並獲法官准許。她問林伯裕是否見過林飛帆,林伯裕表示有,但不記得見過幾次,也不記得具體場合與時間,並稱平時與林飛帆沒有太多聯絡。
 
王鴻薇接著詢問,林伯裕是否知道2023年12月時的司機是誰。林伯裕一開始表示自己曾有過好幾名司機,經王鴻薇提醒是否有一名叫「子豪」的司機後,林伯裕才確認確實有此人。王鴻薇隨即表示,提供錄音檔的人正是「子豪」,並向法院聲請傳喚「子豪」作證。法官最後准許傳喚,預計下月再開庭審理。
 
這起案件源於2023年12月28日,王鴻薇與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召開記者會,指控當時擔任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部督導的卓榮泰,曾替林飛帆「喬」貸款。林飛帆認為指控不實,隨後對王鴻薇提起誹謗自訴。
 
林飛帆在自訴狀中表示,他看到王鴻薇等人的說法後,與卓榮泰都感到相當詫異,認為相關指控毫無根據。林飛帆也強調,自己從未辦理貸款,名下也沒有房產,更不存在所謂請人協助「喬」貸款的情形。(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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