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公司欠稅百萬隱匿資金 前負責人懼被管收火速全額繳清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1家環保工程公司,因虛報進項稅額,遭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查獲,補課並裁處96年度至97年度營業稅及罰鍰,共計新台幣114萬8464元。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因公司逾期未繳納,案件於民國100年12月起,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胡姓前負責人長期採取迴避態度,並隱匿處分財產,今年6月17日採取強力執法手段,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胡男也因恐懼進入管收所,當日全額繳清欠款。
新北分署表示,移送執行時,胡男公司名下已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深入追查公司財務狀況,發現自民國92年設立至100年7月止,均由年近5旬的胡男擔任負責人,而公司自民國96年至100年的營業淨利,分別達94萬元、412萬、172萬、186萬及121萬餘元。另外,公司於民國99年1月至101年12月期間,銷項金額合計高達5114萬餘元,顯見胡男有能力繳稅卻未繳納。
新北分署調查,胡男於民國98年10月間,從公司銀行帳戶提領200萬元後,隨即轉至個人帳戶;又於100年7月間,再度提領公司資金50萬元,轉至某裝修公司籌備處帳戶,而且款項存入後,這家裝修公司隨即設立登記,而胡男就是裝修公司的負責人,而且營業地址與胡男公司完全相同;後續胡男公司會計於民國100年9月間,自他的銀行帳戶提領50萬元及60萬元,提領後的現金,也全交給了胡男。
新北分署表示,由於欠稅時期,都發生於胡男擔任負責人期間,而且公司資金流向有異常情事。但多次通知胡男說明,他均拒不到場,今年4月間限制胡男出境,他才委託代理人到場閱卷,後續在執行人員積極聯繫下,終於在6月17日親自到場。
新北分署表示,胡男到場時辯稱,公司已廢止而且無資產,對異常資金流向無法給出合理解釋,並自認現已非負責人,而毫無清償意願。新北分署認定他,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隱匿處分財產的管收事由,隨即當日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
新北地方法院法官開庭審理時,胡男起初仍執意表示無清繳意願,直至法官即將宣告管收裁定結果之際,因面臨即將被送入管收所的強大心理壓力,態度瞬間轉變,當庭表示「不想進入管收所」,並承諾當日先繳納50萬元,餘款隔日清償。胡男權衡後,考量解除限制出境的急迫性,最終於當日一次全數繳清欠款114萬8464元。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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