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報導,根據美國國務院文件,要求使領館領事官員在審核非移民簽證申請時,若對回國感到害怕,或是曾經在居住國家遭受迫害,都將不予發給赴美簽證。(葉柏毅報導)

報導說,聯邦上訴法院上星期裁定,美國總統川普,以美墨邊境遭到「入侵」為理由,限制庇護申請的手段,並不合法。裁決出爐之後,美國國務院才會採取這項審查非移民簽證的新命令。

報導指出,根據美國國務卿盧比歐辦公室發布的外交電文指出,即日起,領事官員必須對非移民簽證申請人,詢問兩個問題,一個是「在原籍國或最近居住地是否曾經遭受傷害或虐待?」,另一個則是「返回原籍國或永久居住地時,是否擔心會受到傷害或虐待?」電文要求,申請人必須對這兩個問題,都必須做出「沒有」的口頭答覆,領事官員才能繼續進行簽證核發程序。

電文寫道,簽證申請人如果對於返回原籍國,或永久居住地感到恐懼,會讓人懷疑,申請簽證時的真實意圖為何,以及是否有滯留美國的打算。電文並指出,在美國國內申請庇護的外籍人士數量眾多,由此可見許多外籍人士在申請簽證過程中,向領事官員隱瞞移民意圖。

這篇文章 申請非移民赴美簽證注意 「這兩題」答是恐遭拒發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