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呼刑訴法「羈押要件」不應倉促刪減 林月琴示警:恐影響性犯罪影像證據保全及偵查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1)日將進行「刑事訴訟法修法」逐條審查。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指出,本次修法涉及強制處分及羈押要件調整,若刪除「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規定,恐對兒少虐待、婦女暴力及數位性影像案件之證據保全與偵查效率造成影響,並引發實務執行與被害人保護疑慮。
「證據本來就不容易取得,更可能影響案件的偵辦與審判。」林月琴表示,現行羈押制度之所以把「有湮滅證據、串證風險」列為羈押理由,就是為了避免嫌疑人在偵查期間刪除資料、滅證,或與共犯、證人互相串通,影響案件真相。如果把這個要件刪除或大幅限縮,司法機關未來要保全證據、釐清案情將變得更困難,尤其是性侵、兒虐、性影像等案件。
林月琴指出,這類案件高度仰賴數位證據及人證供述,一旦未能及時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實務上嫌疑人即可能透過刪除通訊紀錄、轉移或清除雲端資料,或持續接觸被害人及證人施加壓力,進而提高證據滅失的風險,並造成證詞反覆或證據矛盾等情形,嚴重影響最後責任的認定。
林月琴說明,過去所關注的培諾米達幼兒園性侵案、創意私房等案件,就因未將嫌犯羈押,導致嫌犯在交保有機會銷毀通訊紀錄與雲端檔案,造成更大的損害。
林月琴也強調,若對現行羈押要件進行刪減或限縮,恐使偵查機關在面對高風險案件時,缺乏必要之風險控管與證據保全工具,進一步削弱刑事司法體系對被害人保護及犯罪追訴之完整性。
「性侵與拍攝性影像這種性剝削犯罪,在侵害兒少的案件中,已有許多同時發生的案例。」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例如台南狼師張博勝案、新北某圍棋教室案、培諾米達幼兒園案,協助處理過的相關個案就有此情況。
人本教育基金會說明,這台南狼師張博勝案違法拍攝的性影像,也同時是追訴這些犯罪的重要證據,但影片、照片等證據,在銷毀上並不困難,在目前科技工具發達的現在,也有進一步變造的可能性。基金會擔憂,如果刪除「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的羈押要件,很有可能會讓嫌犯有機會逃脫責任。
「在性剝削案件中,若能透過羈押確實掌握違法性影像,不僅減少性影像未來外流的機會,更能使被害者受到周全的保護。」人本教育基金會強調,倉促修法不只是增加追訴與保護的難度;此外,當追究成功機會下降,保護又不周全時,被害者容易陷入壓力與驚慌,從而使得更多被害者不敢尋求協助。
「刪除刑事訴訟法中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將對偵查產生嚴重負面影響。」台灣展翅協會則表示,這類犯罪多透過加密軟體進行遠端指揮, 一旦無法透過羈押斷絕嫌犯與組織的聯繫,犯罪組織將輕易地遠端滅證、重組集團或報復被害人。此外,若嫌疑人能隨時與共犯通訊,將導致檢警無法循線向上追查、難以瓦解犯罪結構。
台灣展翅協會重申,針對羈押必要性,可由法院進行實質且嚴格的審查,而非直接廢除特定羈押事由,以免犯罪集團逃脫法律制裁,導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照片來源:翻攝自林月琴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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