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朱姓男子上了2堂外籍鋼琴男師的課程,就對這位外籍男迷戀不己,不但到被害人台北市住處、工作處所蹲守,到高雄市衛武營音樂廳盯梢,甚至無視台北地院核發保護令,仍持續騷擾行為,發送愛慕郵件,北院審理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之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違反保護令罪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方起訴朱男,曾受被害人教授2堂鋼琴課,就對被害人表達愛慕之意,自113年12月起到114年4月,多次到被害人工作場所盯梢、守候,或以郵件寄送方式,寄送內容含愛慕卡片,更連續多次寄送表達愛意的電子郵件,經台北市警中正第二分局書面告誡仍不停止。被害人不堪其擾,向台北地院聲請保護令獲准,朱男仍不停止騷擾行為,被害人只好報警提告。

朱男坦承犯行,北院簡易判決認為,被告未能尊重他人人際界線,竟為滿足自身私慾,違反告訴人之意願,跟蹤騷擾告訴人,致告訴人心生畏怖,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所為應予非難,惟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暨斟酌被告之智識程度及家庭生活經濟狀況、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損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拘役15天及徒刑2月,均得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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