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好慘1/雷射美白竟灼傷潰爛! 求償竟遭「醫醫相護」
空姐珍妮(化名)指控「維格醫美診所」台中市惠來店,為她進行「雷射美白」療程,造成灼傷卻死不承認,延誤治療,害她到某醫學中心求診,還花了二十多萬才治好傷口,但維格診所不承認醫療疏失,而醫學中心名知道是灼傷,卻堅持診斷書只能寫起水泡、潰爛、紅腫等患處徵候,在「醫醫相護」情形下,珍妮的求償之路前方一片陰霾。
珍妮表示,她曾經到「維格診所」做過臉部美白雷射,當時感覺挺好的,於是去年六月再度到「維格」做膝蓋、大腿的美白;當時林姓主治醫師告訴她:「打完雷射,會有一週左右出現瘀青,那是正常的術後現象,不用怕」。
問題來了!珍妮術後不只瘀青,還紅腫、起水泡,甚至患部潰爛,打開繃帶後,竟然掉了一塊肉,黏在紗布上,相當噁心。珍妮說,上次並不是林醫師為她做雷射治療,也沒那麼疼,她嚇了一大跳,趕緊回維格求診。
沒想到「維格」的醫護人員竟然堅持「這樣的情形是正常的」,只給她治療瘀青的藥膏。珍妮說,在「維格」治療期間,該診所醫師總是「以不變應萬變」,不管她傷口如何惡化,都說是「術後正常現象」,甚至有一次還LINE了一張小孩頭部做雷射後紅腫的照片給她,表示紅腫也是正常,人家還比她嚴重呢!
珍妮強調:「錢是維格在賺,身體是自己的」,她決定到台中市某醫學中心兼教學醫院治療她的傷口,醫師私下表示,這是嚴重灼傷,而且為了盡量不留下疤痕,珍妮花大錢做「PTP療程」,她解釋,那是一種抽患者自身的血,萃取細胞,打入患部,促使灼傷部位滋長新的皮膚與嫩肉,雖然昂貴,但有效,珍妮前後花了二十多萬治療灼傷。
可是,為了求償,珍妮請醫學中心醫師開診斷書,證明因雷射治療受到灼傷,這時,醫師不願意,表示:「妳是受傷後一個多月才來我們這邊治療的,我不能寫當初你受傷的原因及傷勢,只能寫妳到我們這邊時患部的實際受傷情形,包括起水泡、紅腫、紫斑、潰爛…等」。
一位不願具名的皮膚科醫師說:「連醫學院的學生都知道,起水泡就是二度灼傷,這是常識,醫院不寫,可能因為接手時,距離受傷有斷時間了,不願意負責任,其次,很明顯該醫院醫師不願得罪同行」。
珍妮說,她最氣的是「維格」,在檢察官開偵查庭時公然說謊,她明明換過藥,也請「維格」正視傷勢,給予積極的治療,她願意多花錢,但「維格」卻堅稱是她不願意換藥,不願意配合治療。珍妮強調,當你對這家診所以經失去信心,對方一味粉飾太平,堅稱是正常術後情形,你怎麼會傻傻繼續給他治,當然得換到大醫院,否則拖到無法治療,痛苦的還是自己」。
目前,珍妮已經提出「過失傷害」傷害刑事告訴,檢察官要求兩造調解,而她的要求很合理,就是七萬多的雷射美白費用全額退款,並幫她支付在醫學中心治療灼傷的二十多萬,但後者「維格」堅稱無過失而不願意支付,正僵持著。
維格醫美診所透過律師表示,該診所有告知醫療風險,且使用主管機關核准之醫療儀器與藥物,經患者簽署同意書,始做雷射,無患者指控之情形。其次,雷射療程後之外觀與恢復期,雖經醫師術前告知,仍可能與患者預期不同而有誤會,非該診所樂見。然患者術後有不適或疑慮,該診所均秉持責任態度,提供後續照護,但不知為何患者第一次回診時,拒絕診所護理,且拒絕再回診;該診所強調,將會持續與患者聯繫,期取得雙方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