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蹦闆」涉組織犯罪70萬元交保 「鍾小鍾」遭聲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偵辦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強盜及恐嚇取財等案件,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多個警察單位,於8日同步發動搜索、拘提行動,共拘提14名被告、搜索25處。檢察官9日晚間複訊後,知名網紅「蹦闆」諭知70萬元交保,討債網紅「鍾小鍾」及邱男則因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指出,本案由重大專組檢察官方勝詮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南港分局、中山分局、大同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以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中壢分局、大園分局共同偵辦。
檢方表示,檢警於8日執行拘提、搜索行動,共拘提14人、搜索25處,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定「鍾小鍾」及邱男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並涉犯強盜、恐嚇取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至於「蹦闆」則諭知7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分別以1萬元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據悉,「鍾小鍾」近期因多起直播討債事件受到社會關注,其中日前前往桃園中壢一家章魚燒店直播討債,引發外界議論,警方也持續追查是否涉及暴力討債及組織犯罪。本案經檢警擴大蒐證後,展開大規模搜索及拘提行動,全案仍由桃園地檢署持續偵辦,以釐清相關犯罪事實、涉案人員分工及是否還有其他共犯。
至於「蹦闆」,近年經營精品精品代購、直播及自媒體,擁有高知名度,此次因涉案遭檢警拘提,經檢察官複訊後獲准70萬元交保,後續仍須配合司法調查,案件仍有待檢警進一步釐清。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網紅「蹦闆」涉組織犯罪70萬元交保 「鍾小鍾」遭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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