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陳姓男子,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就在網路平台銷售二手手機,漏報銷售額,被追課營業稅約新台幣268萬餘元。國稅局調查時,他出具切結書承諾繳納稅款,卻隨即向期貨公司申請預約出金,再將全數期貨保證金,匯入銀行存款帳戶後,連同其他銀行存款,分次提領一空。而他所提出的清償計畫又超過46年,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行政執行官無法接受,5月21日聲請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予管收。

新北分署表示,陳男友人得知他被管收,帶著現金至新北分署,準備幫他協商釋放事宜。沒想到,陳男竟表示,「繳了會後悔」。最後只能進了管收所,而且將在所內度過即將到來的端午節。

新北分署表示,年逾5旬的陳姓男子,於民國107年5月至110年12月間,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就在網路平台銷售二手手機,漏報銷售額,遭國稅局追課營業稅新台幣268萬餘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後,雖執行銀行存款及集保股票,但徵起7000餘元,連同法定利息還欠約280萬元。

新北分署表示,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陳男在民國111年9月間,親至國稅局接受調查時,當場出具切結書承諾繳納稅款,但離開國稅局後,隨即至期貨公司申請預約出金,數日後全數期貨保證金62萬餘元,匯入銀行存款帳戶,他就分次提領殆盡。另外,陳男於其他多家金融機構的存款,共約82萬餘元,也均在短期內全部提領一空,總計約有145萬元款項流向不明。

行政執行官於今年3月間,通知陳男到場報告145萬元的流向。他則表示,145萬元差不多同時提領出來,但推稱已用來供作生活費及支付二手手機貨款20餘萬元,但卻無法提出付款憑證。另有30萬元則用於投資,卻被詐騙損失了,但未向警方報案,無法提出相關證明,已無法提出清償計畫。

新北分署表示,行政執行官再通知他於5月21日到場繳納欠稅。不料,陳男表示每月最多僅能繳納5000元,清償期限超過46年。行政執行官詢問後,認為他明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並有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之情事,依法暫予留置。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

新北分署表示,當時陳男的胞兄曾致電書記官,已向友人籌得150萬元,而且在5月29日至新北分署,協商釋放陳男等事宜。但陳男見狀竟當面拒絕,還當著執行員,向友人表示,管收1個月可以省下50萬元,繳了會後悔。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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