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翻新有補助 中市府都發局7月起受理申請
為因應建築物高齡化及超高齡社會需求,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定7月1日起,至9月30日,受理「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補助申請。都發局強調,計畫採「受理截止後統一審查」方式辦理,並非先搶先贏,受理序號不影響錄取排序,請符合資格的市民,在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都發局表示,台中市屋齡30年以上的建築物日益增加,透過內政部推動「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 可協助延長房屋使用壽命、提升結構安全,並兼顧都市景觀改善與社區活化。此次補助並結合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鼓勵採用國產品牌建材,期盼引導市民共同打造安全、耐久且宜居的生活環境。
市府指出,此計畫補助對象為屋齡3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包含4至6層樓且住宅使用樓地板面積或戶數達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寓,以及6層樓以下、全棟供住宅使用的獨棟建築物。政府推出的「老宅延壽計畫」最高可補助修繕費用的 65%。申請建築物須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並採用國產品牌建材,其中公寓由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代表提出申請;透天住宅則由所有權人或經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代表申請。
另外,補助項目包括建築物立面修繕、屋頂防水隔熱、外掛式空調及外部管線安全改善、增設或改善室外無障礙設施,以及住宅室內修繕等;公寓另可申請增設昇降設備、樓梯間及公共管線修繕更新,以及老舊招牌、違規物或違建拆除等工程。另不論公寓或透天住宅,均須先申請共用或室外修繕補助項目,始得申請專有及室內部分修繕補助。
補助金額、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可參閱「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各項申請表格與資料可至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www.ud.taichung.gov.tw/3305107/Lpsimplelist)下載。市府呼籲有需求的市民把握申請期間,積極申請老宅補助,共同提升居住品質與建築安全。(寇世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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