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聲押獲准的陳姓小隊長 市警局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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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警二分局陳姓小隊長因涉嫌毒品案件,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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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小隊長被查獲持有毒品及吸食器,檢方認為其有逃亡、湮滅證據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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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市警局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將其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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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考核監督責任。
【民眾網許順德臺中報導】中市警二分局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涉嫌毒品等案件,臺中地檢署檢察官率員在廿七日搜索並拘提陳姓小隊長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認其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廿八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警察局人事室在卅日指出,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汰除。
市警局表示,陳姓小隊長在今年五月廿七日調任警二分局迄今一個月,工作內容為偵查隊專責值日,勤業務較為單純,多為協助案件移送文書作業,未實際偵辦刑案。
人事室指出,陳姓小隊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疑重大,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在警局召開考績會後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汰除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警二分局是近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偵查隊陳姓員警涉嫌毒品案件,分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六月廿七日拘提陳姓員警到案,並前往陳員辦公室及住處執行搜索。
檢警在陳男住處查獲安非他命四小包、吸食器一組,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其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刻追溯所持毒品來源中。
《圖說》陳姓小隊長服務的中市警二分局。(記者許順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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