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足制度缺口 羅廷瑋、葛如鈞推動《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台灣電競發展多年,更列入國際體育賽事之一,但多年制度未全,讓電競選手發展受限,立委羅廷瑋、葛如鈞今(29)日召開記者會,喊話《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勢在必行,呼籲政府正視電子競技發展的制度缺口,讓台灣電競不只停留在奪冠時的掌聲,而能建立長期、穩定、完整的發展環境。
「問題在於台灣長期缺乏完整制度支持。」羅廷瑋指出,台灣不是沒有實力、更是全球硬體科技強國,電競筆電、晶片、散熱設備、顯示卡,都與台灣科技供應鏈密不可分。台灣科技與實力都不輸人,卻在電子競技產業戰略上落後多年,關鍵就是缺乏政策整合。
羅廷瑋以南韓經驗為例,南韓電競產業化已有超過20年歷史。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後,南韓政府透過「文化產業基金」提供低息貸款,催生大量網咖,把危機化為轉機;2000年成立韓國電競協會(KeSPA),2004年提出願景計畫,2010年發布五年計畫,並於2012年制定《電子競技振興法》,讓電競發展有明確法律基礎。並在政府支持推廣下快速發展,在廣播、串流、媒體、場館與觀光等領域創造經濟價值,甚至將電競場館、網咖發展為觀光行程。
羅廷瑋指出,台灣產業界、戰隊老闆、賽事主辦方若要舉辦大型國際賽事、爭取跨國投資,或推動軟硬體整合,常面臨政策零散、權責不清的困境。運動部,數發部、經濟部、文化部都有不同規章,最後只會讓產業失去耐性,把數位產值與觀光商機送到國外。
羅廷瑋強調,《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不會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衝突。正因現行法律已承認電競屬於運動產業,更應往前一步,把它缺少的政策方向、主管機關、人才培育、賽事支持、產業連結、國際交流與未成年保護補起來。他也期盼運動部展現前瞻遠見,不要把電競當成邊緣議題,而是視為台灣下一世代必須掌握的戰略機會。
葛如鈞表示,電競不只是「打電動」,而是電子運動,是新世代展現專業、思考等與國際交流的重要語言,更包含策略、溝通、臨場判斷、心理素質、數據分析、直播轉播、軟硬體技術、媒體製作與國際行銷。這些能力,正是台灣發展軟體產業、創新創業與國際競爭力所需要的核心條件,更應成為國家政策支持的重點方向。加上「銀髮電競」,讓電競在高齡化社會中,可以成為終身學習、世代交流與健康促進的一種方式。
葛如鈞指出,若世界上有任何一個國家最有資格推動電競基本法,「絕對是非中華民國莫屬」。他表示,電競所使用的設備、顯卡、ICT技術與硬體供應鏈,都與台灣高度相關;台灣擁有半導體、電腦硬體、軟體、網路社群與科技產業基礎,這些都是發展電競最重要的底氣。
針對國際趨勢,葛如鈞表示,電競已逐漸走進國際賽事體系,國際奧會也已推動 Olympic Esports Games,代表世界正在認真看待電競。台灣已不需要再討論「電競是不是應該推動的運動」,而是應該思考國家如何大力支持、如何做得更好。他強調,推動《電競基本法》目的,是希望將電競、電子運動正式納入國家運動與產業發展體系,結合教育、科技、文化內容、產業與國際交流,形成完整的政策架構,「電競已不再是「要不要」的問題,而是『做得夠不夠好』的問題」。
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主任秘書馮元愷表示,電競之所以需要基本法,是因為它在運動項目中具有高度特殊性。電競與一般運動不同,並非一套規則或單一項目可以長期不變地持續進行,若完全以一般運動法規定義,將難以涵蓋電競所有面向。電競同時也是跨產業的核心,包含直播、轉播及其他技術面內容;而選手、教練、學生教育及相關培育機制,也都應在電競基本法中被納入。因此,協會非常支持《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能夠順利推行。
職業電競戰隊DCG營運長黃芊瑜則表示,台灣有很好的軟硬體與電競發展條件,但近年較少再出現同樣具國際代表性的成果,這與產學合作出現落差有很大關係。近年可感受到學校端的電競教育與職業戰隊發展之間逐漸脫節,人才培育與戰隊選才管道也變少。因此,他非常支持電競專法成立,期盼能為台灣下一代及有志投入電競的學子,建立更完整的發展環境。
照片來源:羅廷瑋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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