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處理交通事故遭酒駕車輛追撞 霧峰分局:酒駕零容忍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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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霧峰分局員警處理交通事故時,遭一輛酒駕自小客車追撞,巡邏車受損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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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劉姓男子酒測值超標,已遭警方逮捕並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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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調酒駕零容忍,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以維護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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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件凸顯酒駕對執勤員警及用路人的嚴重威脅。
相關組織:
霧峰分局
【News586/記者王偉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於115年7月19日凌晨0時42分許,接獲通報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42號前發生交通事故,立即派遣員警前往現場處理。
員警抵達後,隨即開啟巡邏車警示燈,並於事故現場架設交通錐,提醒行經車輛減速慢行。未料員警處理事故期間,一輛由88年次劉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行經該處時突然失控,先撞擊停放於路肩的事故車輛,隨後再撞上現場執勤的巡邏車後停下。
霧峰分局員警立即對劉男實施酒精濃度測試,經檢測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將其逮捕,並於詢問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霧峰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更可能對正在事故現場執勤的警察、消防及救護人員造成嚴重威脅。民眾飲酒後應選擇代駕、計程車、大眾運輸工具或請親友接送,切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
霧峰分局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等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貫徹酒駕零容忍立場,並呼籲民眾共同遵守交通規則,維護用路人及第一線執勤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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