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高雄市仁武區的「柏昇食品公司」遭檢舉查獲涉嫌長期將過期多年的豬肉絲、雞翅和雞爪,改標偽裝成新鮮肉品,賣給知名飯店、連鎖賣場和餐廳;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負責人謝姓夫妻檔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兩人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且不得緩刑。(溫蘭魁報導)

橋頭地檢署起訴指出,柏昇食品公司是家畜家禽及食品批發商,謝姓負責人與林姓妻子共同管理肉品進貨和銷貨,明知肉品已經過期,卻指使員工將過期肉和沒有過期的肉品混在一起,或是裝進透明塑膠袋,重新手寫製造日期、改標。

檢調及衛生單位113年7月前往搜索發現,五花肉絲最後一次的進貨日期是110年1月8日,保存期限半年,當年7月9日就已經到期,卻過期長達3年;另外過期仍持續販賣的還有雞翅和雞爪,現場共查扣1萬2450公斤過期肉品,檢調追查發現,不僅許多過期肉都被消費者吃下肚,有些還流進知名飯店與餐廳。

檢調與衛生單位查扣大量過期肉品。(圖:橋頭地檢署提供)

橋頭地檢署將全案偵結起訴,檢察官並且對謝姓負責人夫婦求處重刑,襄閱主任檢察官顏郁山說:「檢察官認為被告謝某、林某兩人視大眾食品安全於無物,所為對於廣大消費者之權益及身體健康危害甚鉅,且謝某、林某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就本案被告兩人從重量刑,也不得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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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 過期3年五花肉改標繼續賣 黑心食品公司負責人夫婦遭起訴求重刑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