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苗栗縣泰安鄉2大温泉飯店開發案,雖獲泰雅族斯瓦細格、砂埔鹿2個部落同意開發,卻未獲對岸的圓墩部落同意,引發苗栗縣政府發給飯店業者的開發許可是否合法的爭議,圓墩部落於是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中高行法官進行調解,最終讓所有參與調解程序的成員充分瞭解並獲得彼此信任,尋得相互尊重的平衡點,達成調解。

苗栗縣泰安鄉2大温泉飯店開發案,地處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汶水溪畔,由於僅諮商取得鄰近之泰雅族斯瓦細格、砂埔鹿2個部落同意開發,卻將對岸的圓墩部落排除在外,引發苗栗縣政府發給飯店業者的開發許可是否合法的爭議。圓墩部落認為其主體性被漠視,經多方奔走,最後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請撤銷苗栗縣政府核發給2家業者的開發許可。

中高行指出,本案核心爭議是,誰該負起守護土地的責任?本件温泉土地開發案,涉及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實踐上亟具關鍵的深刻議題,「到底誰才是這個開發案的關係部落?」圓墩部落認為從歷史的脈絡觀察,圓墩部落也應該負起守護土地的責任。

法官思考本案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碰撞與法律困境的交織過程中,不應只是法律之爭,更是泰安溫泉區泰雅族「聚落群」如何共享、共榮的課題。

因此,選任外部專家律師林三元擔任調解委員,邀集圓墩部落、苗栗縣政府、斯瓦細格部落、砂埔鹿部落、温泉飯店開發業者、當事人律師及各部落族人等20餘人齊聚一堂,在林三元剖析問題核心,並透過部落耆老及文史工作者,闡述圓墩部落的歷史文化脈絡,召喚各部落在汶水溪流域土地泰雅族人的共同記憶,回到相互尊重,和平共存的歷史起點。

最後,終讓所有參與調解程序的成員充分瞭解並獲得彼此信任,3個部落並再度各自召開部落會議投票同意温泉飯店業者開發,成立調解,解決了長達數年的法律僵局,泰安溫泉從此有了新記憶,更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與現代法律的碰撞中,尋得相互尊重的平衡點。

中高行表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之劃定,仍屬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之權責,但此次調解成功具體實踐了行政訴訟法引進調解制度的立法理想。行政訴訟程序不應僅有法律訴訟的攻防,也能透過柔性程序,讓部落爭議有自主紛爭解決之途,開啟了行政訴訟調解機制的里程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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