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凱鈞 綜合報導】南投縣普台高中張姓中國籍學生,從小跟著經商的父母親來台,取得許可證就學,從國小讀到高中,並透過「繁星推薦」管道,錄取考上台灣大學,卻因不符合入學資格,只能離境。主要是,他今年8月將滿18歲成年,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規定,須離境無法留在台灣,即使拿到錄取通知,也無法赴台大就讀。張生父親找立委邱鎮軍陳情,盼台灣政府能修法,推動陸生來台就學,別被拒於門外。

針對此案,陸委會表示,該個案的問題,在於「喪失以未成年子女的身分隨父母在台灣暫時居留的資格」,過去也有類似案件,不會為他開特例。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表示,類似案例目前為止都維持一致性的作法,若特別開例將導致不公平。

梁文傑說明,該個案是以未成年子女的身分隨著在台灣投資的大陸父母來台暫居,所以他到了18歲成年後,就失去隨父母到台灣暫居的資格和權利。梁文傑說,該個案在18歲以後仍可以其他名義來台,例如可以用探親的名義來台灣,或者經教育部研擬是否可以核發學生簽證來台灣,也可以用研修生的身分來台灣。「現在的關卡是他喪失以未成年子女的身分隨父母在台灣暫時居留的資格」。

梁文傑指出,至於可不可以上台灣的大學,「那是教育部的權責」。他透露,該事件已經協調過一段時間,過去幾年內也都有接到類似案件,但到目前為止,都維持一致做法,因為當初讓他們帶未成年子女來台時,就已經說清楚,在18歲成年後必須離開台灣。梁文傑強調,「如果我們對某一個案例特別開例,那對其他的案例不公平」,還是要從制度上處理。

對此,教育部說明,此案是「停居留許可」範疇,不是就學資格問題,該名學生是以父親「投資經營管理」隨行子女身分,就讀高中,依規定,成年後即喪失居留事由,因此無法在台繼續升學。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法令上已經很清楚,現行法令沒有空間,「我們只能期待這名學生未來有更好的發展。」在媒體追問下,鄭英耀強調,現行法令規範下沒有空間,對於未來法令是否須修改,則語帶保留。

至於,外界質疑學生為何能參加「繁星推薦」?教育部說明,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和相關管道,報考資格僅設有學歷限制,如高三在學、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並未禁止外國學生或中國籍學生報考。

邱鎮軍表示,依移民署資料,目前在台就讀陸籍學生有6、7000人,其中年滿17歲有五人,明年同樣都將面臨升大學問題。

普台高中表示,張姓學生從小二起,隨在台工作的陸籍父母來台,長期在普台教育體系完成學業,曾獲校內英語演講第一名、化學競賽金牌,今年繁星推薦放榜後錄取台大,不過依現行規定,陸籍隨行子女在台依親僅限未成年階段,年滿18歲並完成高中學業後,即喪失居留資格,依法須離境。

普台高中校長惠沁宜說,張生同時獲得香港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入學資格,後者是世界頂尖學府,未來升學沒問題,但他國小到高中都在台灣就讀,才想留在台灣完成大學學業。校方表示,該生透過一般台灣高中生升學管道錄取頂大,因身分無法轉銜為陸生就學資格,校方感到惋惜,但尊重現行制度規範。

張生父親說,礙於法令,兒子8月必須出境離台,他得知後情緒很沮喪;全家人早已融入台灣,兒子首選是在台念大學,小兒子也在台灣讀高一,之後也面臨相同處境;現今少子化,各國都在搶人才,很希望台灣政府能修法,持續推動陸生來台就學的相關法案,不要讓法令將優秀學生拒於門外。

學者指出,部分在台長期成長並受教育的陸籍學生,實際生活與本地學生差異有限,若因法律身分限制其升學與居留權益,恐對教育公平與人才培育造成影響。

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桂宏誠認為,這些陸籍學生完整接受民進黨政府執政後的教育,又願意留在台灣,政府應該再想辦法讓他們得以留下,例如比照大陸人來台灣就讀學位的方式辦理。

世新大學前副校長李功勤建議,問題應從根本上解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應隨時空環境修改,從人道立場出發促進兩岸關係緩和、幫助兩岸人民良性互動,「我認為這是修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