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吳承岳/台北報導

韓國正積極推動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政策,目標是透過階段性調整,約從 2029 年起每年延長一年,至約 2037 年達到 65 歲。這項改革主要目的,是為了彌補實際退休年齡與國民年金(即台灣的勞保年金)領取起始年齡之間的「收入落差」,因為預計至 2033 年,國民年金的給付起始年齡也將提高至 65 歲。

然而,根據韓國媒體《韓國經濟》報導,針對延遲退休的討論,目前焦點多集中在「何時通過立法」,而非「如何設計」一套完善的制度。勞工團體主張統一將退休年齡延至 65 歲,資方團體則傾向於「退休後選擇性再僱用」模式,雙方對薪資體制改革的看法仍有顯著分歧。

報導指出,韓國過去在推動「薪資高峰制」時曾面臨挑戰。2013 年《高齡者雇用法》修訂並導入 60 歲法定退休年齡後,為緩和增加的人事成本並維持高齡勞工就業,薪資高峰制在公營機構間迅速普及。然而,最高法院於 2022 年裁定,若薪資高峰制在不改變退休年齡的前提下,僅單方面以年齡為由降低員工薪資,則構成《高齡者雇用法》所禁止的年齡歧視,因此判定此類制度無效。隨後的下級法院判決則出現分歧,有些案例認為若有適當程序(如工會同意及減薪補償)則有效,有些則認為若僅因年齡減薪且工作內容未變,則屬無效。

《韓國經濟》強調,此類判決傳達的訊息是:「鼓勵高齡者就業的政策,不能徒有其名,更須與其他相關制度標準一致。」這項教訓為當前延遲退休年齡的討論帶來警示,可能重蹈過往問題。目前制度設計面臨三大隱憂:

首先,針對薪資調整的年齡歧視例外條款定義模糊,不確定《高齡者雇用法》中關於「特定年齡層雇用維持及促進支援措施」的規定,是否適用於延遲退休後的薪資調整。

其次,《高齡者雇用法》第 19 條之 2 第 1 項雖規定企業應採取薪資體制改革等必要措施,但此條款僅被描述為「努力義務」,如果具有強大談判能力的工會拒絕薪資改革,則缺乏實質強制力。

最後,延遲退休可能導致「世代工作替代效應」加劇,即中高齡勞工的職位增加,排擠了青年勞工的就業機會。資料顯示,2016 年強制 60 歲退休制實施後,千人以上大型企業中高齡勞工雇用增加,但 15-34 歲青年勞工雇用卻減少了 11.6%。若延遲退休未能伴隨薪資結構改革,此效應預計將惡化。

報導總結,延遲退休是高齡化社會下無法迴避的挑戰,但韓國薪資高峰制的經驗表明,單憑「善意」不足以成事,草率的設計恐引發重大的法律風險。如何在平衡中高齡勞工就業穩定、青年機會、企業永續性及世代信任之間,設計出合法且具社會永續性的制度,才是當前最應優先考量的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