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榮譽會長

行政院和立法院最近經常「拿錢互捅」,卓揆動輒不副署、不公布,也不執行,好大官威;在野立委也不是省油的燈,反向凍删政府預算。上週凍刪了總统府3000萬的國務機要費。乖乖,綠營立刻情绪勒索,說這是要跟弱勢團體買中秋禮盒用的,真會政治操作。

社會大眾,你是國家的主人,政府的老闆,僕人們在為錢吵翻天,還經常抱怨錢不夠用,但明明國家税收大超收啊!這是怎麼回事?

好,我們來一起說明白、看清楚這件事到底問題的核心出在那裡?先给你個小結:不能用「總額還有很多」來合理化預算挪用,也不能把不同性質的預算混為一談。我們先得認知到這個《預算法》的前提。

接著,先釐清目前這一案:立法院通過的是總統府國務機要費3000萬元全數刪凍,其中刪除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總統府表示,原本規劃向37家庇護工場及公益團體採購約1.5萬盒中秋禮盒,因此,受到影響。一本正經,笑裡藏刀,把不買的鍋甩給在野立委,很會打政治算計牌。

回歸預算法的正題,到底這項藍綠的爭議誰對誰錯呢?「總統府社福預算有千億,所以,刪3,000萬只是叫窮不買」。這個說法,從預算法的角度看,有一個很大的邏輯問題:

1. 「千億社福預算」不是總統府可以拿來買月餅的錢。中央政府的社會福利支出,是由衛福部、勞動部、教育部等不同機關,依不同法律、計畫及預算科目執行。

它不是:「政府今年有上千億元社福預算,總統府少了3,000萬元,就可以從裡面拿錢補。」這正是《預算法》說的「總額」與「法定用途」的區別。如果總統府國務機要費被刪了,不能簡單說:「政府社福預算還有很多,從那裡挪3,000萬元過來即可。」因為,那反而可能涉及跨機關、跨計畫、跨用途的違法流用問題。

2. 但是反過來,立法院刪這3,000萬元,也不能只用「總統府有錢」來合理化。這才是這件事情真正值得討論的地方。如果這3,000萬元原本的法定用途就是國務機要費,而其中一部分多年來確實用於向庇護工場採購產品,那麼立法院當然有權審查、刪減甚至要求總統府說明用途。

但問題是:立法院究竟是在審查「國務機要費的必要性」,還是在無意間把庇護工場的訂單一起砍掉?兩者是不同問題。國民黨恐怕要把這個問題講清楚。這跟凍删文化部的預算有異曲同工之病,痛恨部長李遠,不等於可以不分青紅皂白地凍刪预算。如果非得這樣做,請跟社會大眾說明白。

總統府表示,過去確實透過國務機要費向庇護工場及公益團體採購,2026年原規劃向37家團體採購。因此,最合理的做法其實不是「藍白砍預算=傷害弱勢」,也不是「總統府有千億社福預算=少買一點月餅沒什麼」。

而應該問:為什麼支持弱勢團體的採購,要依附在「國務機要費」裡?這個莫名其妙的預算歸類才是制度問題的核心,足够朝野共同來進行「預算改革案例」,否則等同欺騙纳税的人民。

假設總統府真的認為:「向庇護工場採購,是一項值得長期支持的公益政策。」那麼,最好的方法不是每年從國務機要費裡面支應,而是把它制度化、透明化。例如:國務機要費 → 總統府公務用途;弱勢採購 → 政府公益採購制度;
庇護工場 → 政府採購、社會企業、公益採購專案。如此一來,立法院就可以清楚看到:
編多少?買哪些?向哪些弱勢團體採購?受益多少人?每家多少?單價多少?是否符合採購法?是否有實際公益效果?
這反而比把它放在國務機要費裡更透明。

總之,這場爭論真正值得台灣社會討論的,不是「3,000萬元大不大」,而是:國會刪預算,可以刪到什麼程度?行政機關又能不能用其他預算補回來?這就直接涉及預算權、行政權與國會監督權的界線。别再搞情勒的政治口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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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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