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 黃子佼 涉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下載2341部兒少性影像,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案件上訴二審後,因黃子佼與37名被害人全數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高院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1年6月、緩刑4年,另須服1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
 
檢方與黃子佼事後皆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7)日認定二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定讞,黃子佼確定不用入獄。
 
判決指出,黃子佼自2014年起加入「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並下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檔案中還包含被害人姓名、生活照、社群帳號等可辨識個資。高院認為,黃子佼為滿足私慾主動購買、保存相關影像,確實侵害兒少權益,但考量他無前科、已與所有被害人和解並完成賠償,且37名被害人均同意給予緩刑,因此作出緩刑判決。
 
檢方不滿二審判決提出上訴,認為法院僅因和解就輕率給予緩刑,有適用法律不當之違法。最高法院審理後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官方公告指出:「最高法院7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黃子佼獲得緩刑定讞,不需入獄服刑。
 
回顧案情,黃子佼被檢警查出是兒少情色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其私人電腦中存有高達2259部兒少性影像,受害者年齡分佈於10歲至17歲。諷刺的是,他在2022年才剛代言國民法官制度,2023年6月便捲入Metoo風波。一審審理時,他一度改口否認犯案,辯稱影片是「下載了還沒看」、「下載就擺著」,當時被判處有期徒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