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期房屋稅開徵 繳納期限至5/31止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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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期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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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留意繳款書並準時繳納,以免產生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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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可透過QR-Code掃描、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行動支付、金融機構或四大超商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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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遺失繳款書,可線上申請補發或至指定地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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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民眾申請電子稅單以響應節能減碳。
相關組織: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115年期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遇假日順延至6月1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房屋稅繳款書已全數寄出,請民眾留意收件並把握繳納期限,以免逾期產生滯納金。
財稅局表示,目前繳稅管道多元且便利,民眾可直接使用手機掃描稅單上的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繳納,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進行繳稅,免出門即可輕鬆完成繳稅。另外也可以持稅單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或四大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
財稅局說明,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至下列地點申請補發:
(1)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詢及繳稅。
(2)至財稅局各分局、東南、歸仁、永康、白河、麻豆地政事務所、善化區公所之稅務櫃臺查詢或申請補發。
(3)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列印繳納單繳納。
另為響應節能減碳,亦鼓勵民眾申請「電子稅單」,透過電子郵件接收繳款通知,不僅可即時掌握繳納資訊,也能減少紙張使用,共同落實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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