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山區一名A小姐控訴,自家與其他35名所有權人共同持有的私有土地,遭隔壁B姓屋主的女兒霸占停車超過一年,儘管法院已判決土地應騰空,對方卻遲遲不移車,甚至曾影響消防車進出救災。律師指出,可申請強制執行,若車輛再次停回,可再度提出申請處理。

事件起因於A小姐與B姓屋主的土地糾紛。該空地由36名所有權人共同持有,雙方因各自有違建而互告拆屋還地。法院判決出爐後,A小姐依判決執行拆除違建,但B姓屋主卻未將車輛移走。A小姐表示,既然已依法將土地騰空,對方也應尊重司法判決,願賭服輸,況且就算要停車,也必須獲得全部36名所有權人同意才行。

根據A小姐說法,停放在該處的銀色轎車屬於B姓屋主的女兒所有,由於當初提告對象並非車主本人,因此對方得以拖延執行。更令人擔憂的是,該車輛停放於狹窄巷弄內,曾在火災發生時擋住消防車進出,且當時找不到車主移車。附近住戶也表達憂慮,認為若家人住在裡面發生緊急狀況,救護車卻無法進入,後果不堪設想。

目前A小姐已對車主提告竊占罪,預計7月6日開庭,同時申請強制執行土地騰空。然而她擔心,即使執行完畢,B姓屋主仍可能故意將車停回原處。律師余韋德表示,若執行事務官到場時車輛不在土地上,但離開後債務人又將車輛停回,由於案件已結束,債權人只能再次申請強制執行處理。

依據相關規定,5層樓以下建築物的道路淨寬至少須達3.5公尺,車輛停放若干擾救災,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鍰。不過後續相關處置,仍須交由法院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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