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女嬰變中度身障!腦重創「5度開顱」 保母測謊未過卻獲不起訴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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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月大女嬰遭保母托育期間重創腦部,歷經五次開顱手術後成為中度身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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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聲稱女嬰從沙發摔落,但因托育環境無監視器,檢方認定事發當日非重傷主因,裁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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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保母獲不起訴,但因曾違規獨留幼童,遭台中市社會局開罰並停止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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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家屬將提起自訴及民事訴訟,並呼籲修法強制居家保母安裝監視器。
相關組織:
台中市社會局
113年7月5日上午,林姓夫婦將5個月大女兒香香送至同棟張姓保母處託育,沒多久即接獲保母來電通知,稱香香已失去意識、全身癱軟,要求家屬立即將孩童接回。
家屬緊急將香香送醫,經醫師檢查後診斷須立即插管並進行開顱手術。手術過程中,醫師發現香香頭蓋骨下有大片血塊,診斷為右側急性硬膜下出血,合併腦腫脹及顱內壓升高等嚴重症狀。女嬰前後經歷5次開顱手術才保住性命,但造成右頭部明顯凹陷,目前已領取中度身障手冊,需要長期照護。
張姓保母對此事件供稱,香香是從40公分高的沙發上摔落才導致受傷,但對於詳細事發經過及原因無法明確交代。
由於托育環境內未設置監視器設備,檢察官認為缺乏直接證據證明虐待行為。加上醫療報告顯示,女嬰在事發前10至14天曾有舊傷紀錄,檢方認定當日事件並非造成重傷的主要因素,最終給予張姓保母不起訴處分。
台中市社會局表示,經調查發現張姓保母曾兩度獨自將幼童留在家中,違反相關規定,已開罰1萬5000元,目前該保母已申請停止托育服務。
女嬰家屬除持續照顧重傷的女兒外,已著手蒐集相關資料提起自訴及民事訴訟,要求張姓保母賠償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及未來長期照護所需費用。
同時,家屬也公開呼籲政府推動修法,強制要求居家保母在托育環境內必須安裝監視器設備,以確保兒童安全並在發生意外時能有效釐清責任歸屬,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本文由《品觀點》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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