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張罰單欠32萬還神隱不繳!台東男遭限制出境秒辦分期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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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一名36歲張姓男子長期漠視交通法規,累積542件違規,滯欠約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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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項目包含通行費、停車費、超速、違規停車等,案件由高雄區監理站及高公局移送花蓮分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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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分署對張男祭出限制出境處分後,他因工作需求赴陸,主動出面申請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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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分署強調將持續執行交通專案,並呼籲經濟困難者主動聯繫協商。
相關人物:
蔡英俊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執行交通專案時,查獲一起嚴重交通違規欠繳案件。設籍台東的36歲張姓男子,長年漠視各項交通法規,累積542件交通違規案件未繳納,滯欠金額約新台幣32萬元。
根據花蓮分署調查,張姓男子違規態樣包括行駛國道公路未繳通行費、路邊停車格停車不繳費,衍生上百筆罰單。此外,他還有在國道、省道超速、違規停車、在道路堆積妨礙交通之物等諸多違規行為。自113年起,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台東監理站陸續移送391筆裁罰案件,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也移送151筆ETC通行費案件至花蓮分署執行。
執行人員調查發現,張男入出境十分頻繁,履傳不到、行蹤成謎。花蓮分署依法對其祭出限制出境及出海處分後,張男終於出面表示因工作有赴陸需求,主動申請分期繳納,逐步清償國家債權。
花蓮分署分署長蔡英俊表示,花蓮分署將持續執行交通專案,無論滯欠金額多寡,均會依法積極執行。如義務人因失業或經濟困難無力一次清償,務必主動和分署聯繫協商案件繳納方式。該分署也提供就業及酒癮戒治轉介服務,展現公義與關懷核心價值。本案凸顯執行機關對交通違規大戶採取限制出境等強制手段的必要性與有效性。
本文由《品觀點》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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