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百人赴公平會怒吼「拒絕附條件放行」 5大民團強烈反對Grab併foodpanda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目前正審議Grab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審查期限延長至10月27日,5大公民團體今(18)日首次集結挺身反對Grab,現場超過500人前往公平會前陳情,公民團體更強烈質疑公平會放出「附條件通過」風聲,要求公平會必須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
台大研究生協會、台灣教授協會、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數位平台預約接送工會理事長李威爾、外送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律師賴中強、律師林佳儒、教授葉羅堯,以及前立委高嘉瑜、新北市議員戴瑋姍等人,率領逾500人二度赴公平會高喊「反對併購、反對壟斷、拒絕操弄、公平會立即否決」。
陳昱安質疑,Grab創辦人陳炳耀近月一直強調Uber不能控制Grab,「但真正的問題在於,Uber至今還是持有Grab約13%的股份」。他指出,董事退出,13%還在;表決權不到4%,13%還在;資訊隔離,13%還是在,Grab應回答:「到底有什麼具體機制,可以確保這13%的利益關係,不會削弱競爭誘因?」
陳昱安認為,如果沒有具體機制,「憑什麼因為一句『承諾』,就要全台灣的外送員、店家、消費者、社會大眾,陪你們一起賭?」況且,Uber與Grab在全球多個區域相互導流彼此的用戶,兩家公司的利益早已牢牢捆在一起,如何期待兩家公司會彼此競爭。因此,工會再次要求公平會審慎檢視雙方股權及利益連結,並駁回本次併購案。
高嘉瑜直言,近期有很多基層外送員抗議Uber未落實外送專法、甚至短付報酬,Uber居然把本來就該做的事,包裝成「因為要調整外送員獎酬」,硬是要每筆訂單多收漲價。她說,Grab偏偏選在這時說「凍漲承諾」,「這難道不是典型的假性競爭嗎?他們很清楚『競爭誘因』是公平會的審查關鍵,難道是把台灣政府當塑膠嗎?」她痛斥,絕不允許戲弄政府,堅定捍衛台灣外送市場。
戴瑋姍表示,面對外送巨獸的併購,Uber Eats過去想用正面併購foodpanda沒有成功,現在就疑似偷用股權持有的方式,從暗盤間接控制,透過Grab去影響收購行為。她認為,未來台灣將沒有公平競爭的環境,首當其衝就是外送員,未來所賺取的血汗錢恐怕都將受到影響,包含台灣的小商家,若被同一個公司壟斷都將失去議價權力,要求公平會必須好好審視該案。
賴中強則質疑,中資企業阿里巴巴天貓台灣前總經理吳德威一再為本案護航,指稱「市場需要二哥來制衡Uber」,但真相是Uber原本就持有Grab的13%股份,「收購案根本不是二哥壯大制衡大哥,而是大哥與二哥暗通款曲,2大市場龍頭更緊密結合」。他說,結合後市場更集中,初期「大哥與二哥」會推出一些優惠搶占市場、消滅本土小平台,等到把三弟以下都殺光後,再來調高收費、降低成本,屆時消費者、商家、外送員權益都會受害。
另外,針對外界關心資安問題,蘇柏豪指出,Grab與華為有圖資合作協議,又跟阿里雲有儲存的協議,甚至其AI中心是設在北京以及深圳,這些聯合都是拔不掉的,「中國血脈已經深植在Grab企業中」。他也指控Grab從一開始進來就是處於拒絕溝通的狀態,曾經有立委要求他們出面說明、進行協調,但他們依然採取迴避態度。
對此,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嚴正提出4項共同訴求:
一、拒絕市場壟斷,維護公平競爭機制。
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就本案否准結合。本案之結構事實與2024年12月第1732次委員會議否准之Uber直接併購foodpanda案高度雷同,公平會之審查標準應保持一致。
二、保障消費者、合作店家及外送員3方權益。
消費者之選擇權與價格公平、餐飲業者之議價能力、外送員之勞動條件,皆為本案不能迴避之核心利益。
三、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法審慎審查,否准本件結合案。
公平會應就本案於10月27日審查期限屆滿前,立即作成否准結合之決定,公開審查過程之關鍵資訊。
四、重視跨境資料治理、個人資料保護及國家資訊安全。
公平交易委員會應該納入經濟部、數發部以及國安單位等機關意見,就Grab與華為Petal Maps之合作、於中國之研發中心佈局、雲端基礎設施依賴等面向,進行全面之跨境資料治理與國家資訊安全審查,並據此作為對經濟整體不利益之考量。
工會強調,過去台灣已經用競爭法告訴市場,不能讓外送產業走向失去競爭,今年政府更沒有理由降低標準,距離10月27日審查期限仍有一段時間,工會將持續串聯消費者、餐飲店家、勞工團體及關心數位治理與資訊安全的社會力量,守護台灣外送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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