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R救人不用怕惹麻煩 消防署:法規已明定救人免責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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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強調,CPR的目的是透過胸外按壓持續將血液送往大腦及重要器官,為患者爭取腦部功能保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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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消除民眾對施救時機和法律責任的疑慮,消防署推動「DA-CPR-扣緊生命之鏈」計畫,由119派遣員線上指導民眾實施C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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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緊急醫療救護法已明文免除施救者的法律責任,鼓勵民眾在緊急傷病發生時勇於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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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呼籲民眾發現有人倒下失去意識時,立即撥打119並依指示施救,以免除法律責任的擔憂。
相關組織:
消防署
日前南鯤鯓代天府發生民眾突然倒下失去意識之狀況,現場民眾撥打119求助,在消防局的119派遣員透過電話引導下由現場民眾持續進行CPR,直到救護人員到場接手急救,最終成功救回寶貴生命。這起案例再次展現電話線上指導(Dispatcher-Assisted CPR)的重要價值,也證明即使沒有急救經驗,一般民眾也能在119協助下伸出援手。
消防署表示,CPR最大的目的不是救「心」,其實是救「腦」,當心臟停止跳動後,透過胸外按壓持續將血液送往大腦及重要器官。醫學實證指出,心臟驟停後約4分鐘,大腦細胞便可能因缺氧開始受損。因此,每提早1分鐘開始CPR,就多一分保護腦部功能的機會。即使患者未在現場清醒,施救者的每一次按壓,都在為患者爭取康復的機會。
很多人即使學過CPR,仍然不敢施救,可能因為「不確定施救時機」或「擔心惹上麻煩」;為此,消防署從106年起推動「DA-CPR-扣緊生命之鏈」計畫,透過119派遣員以電話線上指導(Dispatcher-Assisted CPR)報案民眾實施CPR,消除民眾「介入時機」的疑慮,提高旁觀者施救率,進而提升患者的存活率。此外,我國緊急醫療救護法已明文免除施救者的法律責任,鼓勵民眾在緊急傷病發生時勇於伸出援手,消除民眾「怕惹麻煩」的心理,勇敢掌握救護車抵達前的關鍵時刻。
消防署呼籲,當發現有人突然倒下、失去意識,請立即撥打119,依照派遣員指示辦理,在救護人員抵達前,勇敢伸出援手。現行法規已明定救人免責條款,請民眾切勿遲疑,您的關鍵舉動將可能挽救一個家庭的命運。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CPR救人不用怕惹麻煩 消防署:法規已明定救人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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