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負評別亂寫!私人恩怨造謠餐廳「有蟑螂在爬」 男子下場慘了
網路評論已成為許多民眾消費前的重要參考依據,但若利用評論功能惡意散布不實內容,恐怕得負起法律責任。台南一名曹姓男子因不滿遭人揭露酒駕挨罰紀錄,竟將怒氣發洩在對方家人經營的店家身上,於Google地圖留下不實負評,謊稱店內有老鼠及蟑螂出沒。店家報警提告後,法院認定其涉犯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
判決指出,曹男與一家蛇肉店老闆的兒子原本就有糾紛。由於對方曾向外提及其酒駕受罰一事,讓曹男心生不滿,因此萌生報復念頭。去年9月間,他以「太子殿下YT」帳號登入Google評論平台,針對店家經營的「青山山龍亭蛇肉店」發布負面評論,企圖藉由網路留言影響店家形象。
曹男在評論中聲稱店內有大量老鼠,甚至表示看到蟑螂在地上爬行卻無人處理等內容。然而,相關指控並無事實依據,店家發現後認為商譽遭到惡意損害,因此向台南市警局玉井分局報案,希望透過司法途徑維護權益。
檢警介入調查後,根據網路評論紀錄及相關證據追查留言來源。偵辦期間,曹男坦承是自己發布評論,並表示當時因不滿對方將其酒駕紀錄對外公開,一時情緒失控才會留言攻擊店家,希望藉此宣洩心中不滿。
檢察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曹男明知內容不實,仍透過公開網路平台散布足以損害他人名譽及商譽的言論,已涉嫌加重誹謗罪,因此依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時指出,店家本身與雙方私人糾紛並無直接關聯,但曹男卻因個人恩怨,刻意利用網路平台散布未經證實的不實資訊,對業者聲譽造成負面影響。法官認為,此類行為不僅欠缺理性,也已侵害店家合法營業利益,難認屬適當表達意見的方式。
法院進一步表示,Google評論屬公開平台,相關內容可供不特定民眾瀏覽,對店家形象及消費者觀感具有一定影響力。因此,若以虛構事實進行攻擊,已超出言論自由保障範圍,應依法負擔相應法律責任。
綜合考量曹男的犯罪動機、犯後態度,以及對店家商譽造成的損害程度等因素後,法院最終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