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自7月1日起,在有機車阿伯接送服務的台北市北投區試辦新服務,交通部與台北市政府均認定此舉違法,最高可開罰2500萬元。對此,業者於15日回應表示,「已收到主管機關明確且清楚的意見,但尚未收到正式罰單」。台北市公共運輸處則表示,已要求Uber、相關業者停止招募司機並下架服務。針對首犯部分,駕駛、優行公司及Uber平台將分別被裁罰10萬元、50萬元與10萬元。
 

市府收到2件檢舉 要求下架Uber平台派遣服務

 
公運處指出,平台業者利用機車進行載客媒合,在未經核准的情況下經營汽車運輸業,目前已掌握相關檢舉證據,正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函請優行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Uber平台業者優步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及實際載客的駕駛提出說明。
 
後續除了依法開罰外,也要求業者立刻停止招募司機,並即刻停用且下架Uber平台上的純電機車載客服務及相關的派單派遣功能。公運處強調,對於任何企圖規避法規、破壞市場既有秩序的違法營運模式,政府絕不姑息,也絕不允許違法載客行為持續存在。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長何毓婷說明,Uber先前曾拜會主管機關,表達此項試辦計畫的初衷只是為了擴大平台服務與市場,不過交通局當時已向業者明確重申法規並未開放此項業務,該行為屬於違法,而Uber當時表示「能夠理解,並期盼未來有朝一日能獲得開放」。
 
目前收到的2件檢舉案涉及兩名不同的駕駛,目前尚未正式開罰,預計等17日前請業者完成陳述說明,並要求其停止招募司機與下架平台相關服務內容後,將根據業者的回覆做出後續處分。
 

現行法律未開放機車營業載客服務

 
何毓婷進一步說明處罰細則,後續將依據《公路法》中關於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的裁量基準進行裁罰,駕駛人首次違規將面臨10萬元罰鍰,並被吊扣營業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4個月。負責駕駛媒合的優行福爾摩沙公司,首次違規處以50萬元罰鍰,未來若連續違規最高可開罰至1500萬元。至於提供資訊服務與派遣平台的Uber,則將以違規經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處置,首次開罰10萬元,最高罰鍰可累計至2500萬元。
 
公運處重申,現行法律完全沒有開放機車進行營業載客服務,業者不應該企圖透過免費體驗等行銷手段提供機車接送服務,並試圖藉此強行推動就地合法。機車營運載客不單只是涉及營業執照的資格問題,更關係到社會大眾的生命安全與乘車權益保障。
 
在現行的制度下,這類營運模式尚未建立健全的保險與責任追究機制,一旦不幸發生交通意外,將衍生出保險理賠、事故責任歸屬以及乘客權益如何保障等重大爭議,因此絕不允許民眾的安全承擔法律不健全及保障不足的風險。(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