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民國114年三讀修正《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新法將於7月正式上路。勞動部長洪申翰今(24日)強調,並不是勞工覺得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必須符合五大要件,才會認定。

「職業安全衛生法」新法七月上路,勞動部昨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其中,新制訂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引發諸多討論,網路上解讀也眾說紛紜。

媒體詢問,若是主管在下班時間若還瘋狂傳LINE,或同事揪團訂雞排、珍奶卻獨漏某人,算不算職場霸凌?洪申翰表示,不是任何的職場行為,只要勞工覺得不舒服就算職場霸凌,必須符合五大要件,包括「勞動場所裡面來執行職務」、「需要是利用職務或者是權勢」、「踰越合理而且必要的範圍」、「持續是用冷漠、不當的言詞、威脅等等的方式來對待勞工」及「造成勞工身心上面的危害」等要件,才會被認定為職場霸凌。

這篇文章 下班後主管狂傳LINE 洪申翰:不是勞工不舒服就算職場霸凌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