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首度以法律形式把台灣納入其民族工作範圍,引發我方關注。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2日)表示,中共推動相關法制的最終目的,就是企圖併吞台灣、消滅中華民國。行政院將依照總統指示,成立院層級「跨境鎮壓跨機關協處平台」,整合相關部會能量,全力保障國人安全。

 

政院跨部會協處機制啟動 強化案件通報與應變能力

 

卓榮泰在行政院會中指出,中國近年持續透過法律戰、統戰操作及跨境鎮壓,擴大對台灣人民的壓迫與威脅。面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後可能衍生的風險,政府將整合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機關,建立跨部會協處機制,強化國人安全保護、案件通報與後續應變能力。


卓榮泰也強調,除了國內跨機關合作外,外交部也將持續擴大與友盟國家的合作,結合國際民主陣營力量,共同反制中國對外輸出威權治理模式,以及對台灣進行的法律戰與跨境鎮壓。

 

陸委會法政處專委李佩儒表示,未來政府將加強全民對中國制度、法律及統戰手法的識讀,也會強化公務員教育訓練,提升各機關面對中共法律戰與統戰風險的辨識能力。兩岸交流審查也會更嚴格,只要認定涉及統戰疑慮,就不會予以許可,並將針對中共跨境鎮壓建立預防與反制機制。

 

未來「非統即獨」 陸委會:消極不配合被視為違法

 

依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內容,任何境外組織或個人,只要被中共認定從事「破壞民族團結」或「民族分裂」行為,都可能遭到追究責任,且不受國籍與地域限制。卓榮泰指出,中共正試圖藉由統一法制框架,將台灣2350萬人納入其國內法律體系,背後目的就是併吞台灣、消滅中華民國。

 

陸委會說明,這項法律把台灣納入中共民族工作範疇,等於要求每一名台灣人承擔維護所謂「民族團結」與配合促統的法律義務,也進一步擴大對台灣人民的法律追訴空間。換言之,在中共法律邏輯下,台灣人民恐怕連保持沉默、不表態的空間都被壓縮,未來甚至可能被迫面對「非統即獨」的政治框架。

 

陸委會進一步指出,中共2005年施行的《反分裂國家法》,主要目標是反對台灣獨立,並針對積極從事分裂行為者進行追責;但今年7月1日上路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則是從反獨進一步走向促統與強制統一,適用對象也從特定行為者擴大到全體公民。也就是說,過去是針對積極行動追究責任,如今則可能連消極不配合都被視為違法,對台灣人民自由與安全形成更大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