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軌衛星納通訊備援成趨勢 台灣通訊學會:修法應兼顧國安與在地監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李衣綸/台北報導
地緣政治局勢持續升溫,俄烏戰爭也凸顯衛星通訊在地面網路受損時,仍能維持關鍵通訊的重要角色。由於台灣對海底電纜依賴程度高,如何建構涵蓋海纜、微波及衛星的多元備援網路,並加速發展非地面網路(NTN),已成為提升國家數位韌性的關鍵議題。隨著立法院審議《電信管理法》第36條修正草案,外界也關注相關法規是否將影響包括Starlink在內的國際低軌衛星業者布局台灣市場。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預定於7月13日審查六項《電信管理法》第36條修正草案。現行法規規定,設置使用電信資源的公眾電信網路業者,其董事長須具中華民國國籍,外國人直接持股不得超過49%,直接及間接持股合計不得超過60%;部分修法版本則提出,針對衛星通信業者增訂例外規定或適度放寬相關限制。
針對修法方向,台灣通訊學會表示,支持引進多元低軌衛星服務,以強化台灣通訊韌性,但認為制度設計仍應建立在國家安全、在地監理及公共利益等原則之上,而非僅聚焦於放寬外資持股或負責人資格限制。
學會指出,若修法僅鬆綁持股比例及董事長資格,卻未同步建立完善的國安審查、在地營運、資料治理、通訊監察、防詐騙、資訊安全及退場機制,恐導致市場開放與公共責任失衡,也可能增加未來監理與治理風險。因此,相關制度設計應秉持技術中立、風險相稱及公共利益原則,而非針對特定業者量身打造。
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王維菁表示,台灣確實需要更多元的衛星通訊服務,但涉及關鍵通訊控制權、用戶資料治理及法律責任等事項,仍須納入國內可監督、可執行的管理體系。他強調,衛星服務可以跨境提供,但責任不能因此境外化,唯有政府平時具備有效監理能力、突發事件時能及時介入,才能兼顧市場開放與服務安全,保障民眾權益及通訊不中斷。
學會也以日本為例指出,當地KDDI、NTT DOCOMO及SoftBank等三大電信業者,均已與Starlink合作推出手機直連衛星服務,並將衛星通訊能力整合進既有行動網路及公共安全體系。台灣可參考此類模式,採取分階段、附條件開放的監理方向,在引進國際衛星服務的同時,兼顧國內監管需求。
台灣通訊學會建議,未來國際低軌衛星業者若進入台灣市場,原則上應在台設立具備實質營運及履行責任能力的法人;若提供手機直連衛星服務,或使用我國行動通信頻率、號碼及核心網路資源,更應與本地持照電信業者合作。同時,相關業者也應設置境內地面站、閘道器或具同等監理效力的節點,並承擔用戶服務、緊急通訊、個資保護、資安、防詐及司法協力等責任。
此外,學會認為,主管機關也應建立透明且可驗證的審查制度,針對業者控制權、供應鏈安全、資料流向、服務持續性及消費者保障等面向訂定明確規範,並保留附加負擔、限期改善、停止服務及撤銷許可等監理工具,以確保制度具備完整治理能力。
台灣通訊學會最後呼籲,立法院在討論放寬外資持股與負責人資格限制時,應同步檢視國安、監理及公共利益等配套措施,透過充分的公開討論,建立一套兼顧產業發展與國家安全的長期制度,讓低軌衛星成為提升台灣通訊韌性的關鍵備援,同時維持政府可監理、可介入、可究責的治理能力。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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