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假帳不實驗資全認了!詹姆士遭起訴首度現身
58歲的詹姆士今日上午9時許搭乘廂型車抵達士林地方法院,面對媒體詢問全程保持沉默,未發一語逕自進入法庭。
根據起訴內容,詹姆士於2016年9月在台北市成立詹醬有限公司,因股東未實際繳足股款,遂向3名不知情人士借款,同年9月19日分別以張姓、蘇姓、翁姓等人名義存入154萬元、16萬元、10萬元及20萬元,合計200萬元至公司資本額帳戶供驗資使用。
款項入帳後,詹醬公司隨即製作資本額變動表、股東繳納現金股款明細表等文件,並委託不知情的會計師出具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持相關資料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公司設立登記。
然而驗資通過後,這筆200萬元於隔天下午1時58分便全數匯出,轉入一名黃姓人士的合作金庫帳戶。士林地檢署認定此舉涉嫌違反公司法第9條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等規定,依法提起公訴。
庭訊開始後,詹姆士當庭認罪,供稱當時因資金不足,聽從會計師建議向會計師丈夫及股東等人借款驗資,由於不想欠債太久,才在公司成立隔天就趕快領出還錢。
他表示自己當時完全不懂法律,也不知道資本額可以往下調整,直到案發後才知道此舉違法,並在法庭上坦言「犯法就是不對,我真的很抱歉」,請求法官審酌當初犯案情境從輕量刑。
辯護律師主張,詹姆士成立詹醬公司後有持續實際營運,研發醬料、乾拌麵的成本都由他自行支付,並未造成危害或獲取不法利益,與惡意設立空殼公司、詐騙或掏空公司資產的經濟犯罪截然不同,請求法院採簡易判決處刑並給予緩刑。
檢察官雖同意簡易判決,但強調驗資不實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50萬至250萬元罰金,本罪在違法當下就已發生危害並構成犯罪。
檢方特別指出,詹姆士身為公眾人物,形象正面,對社會具有示範作用,建請法官若要給予緩刑,應附帶支付國庫至少50萬元的緩刑條件,否則請判處5月以上有期徒刑且不宣告緩刑。法官當庭勸諭詹姆士要珍惜自己的羽毛,珍惜對社會的正面形象,並提醒正面形象一旦毀掉恐怕就回不來,也請詹姆士要珍惜國家的恩典。整場庭訊歷時不到半小時便結束,詹姆士離開法庭時神情較抵達時和緩,僅向守候媒體說「謝謝大家」便搭車離去。
法官諭知全案將採簡易判決處刑,不另定宣判日期。詹姆士本名鄭堅克,16歲起接觸廚藝,因主持三立「型男大主廚」打開知名度,2011年榮獲第46屆金鐘獎最佳綜合節目主持人獎。近年他將事業重心拓展至網路影音及商品銷售,2019年推出「詹麵」進軍乾拌麵市場。
2025年詹姆士曾透過律師聲明已不再參與詹醬公司的產品銷售及經營事務,同年也遭知名製作人王鈞、資深經紀人丘秀珠夫婦指控涉及借款、投資及合作等爭議,求償金額至少25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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