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不及被辨識的白旗:當自殺無人機衝向壕溝,戰場還留給人性幾秒鐘?/李魚豪
李魚豪(亞太安全與戰略研究獨立工作室 研究員)
當攻擊者是一架無法停下來、也無法收容俘虜的無人機時,投降還有意義嗎?
近年俄烏戰場與中東衝突中,不時可見疑似投降人員遭無人機攻擊的畫面在社群媒體流傳。這些影片未必都經過完整查證,但卻共同指出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當攻擊發生在數秒之內,當操作者只能透過螢幕觀察戰場時,法律所保障的投降權利是否仍有被辨識與接受的機會?
國際人道法並未給予戰鬥員免於被攻擊的普遍權利,但對已退出戰鬥者提供明確保護。《日內瓦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第41條規定,凡已落入敵方控制、明確表達投降意圖,或因傷病失去作戰能力且不再從事敵對行為者,不得成為攻擊目標。
這項規範背後有一個重要前提:交戰雙方能夠看見彼此,也有能力停止攻擊。
然而,無人機的大量運用正在改變這項前提。傳統地面作戰中,士兵可以透過舉手、放下武器或揮舞白旗表達投降,敵方也有機會停止射擊並實施拘束。但在第一人稱視角(FPV)無人機作戰中,終端攻擊往往只剩數秒鐘。操作員必須透過遠距影像判斷目標狀態,而畫面可能受到天候、地形、訊號延遲與解析度限制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螢幕中的舉手、跪地或放下武器動作,未必能被即時辨識。這種情況未必源自操作員主觀上拒絕接受投降,而可能來自平台性能與戰場環境的限制。換言之,問題未必出在人員意圖,而可能出在武器系統是否提供足夠的時間與能力,使操作者履行國際人道法所要求的判斷義務。
更重要的是,FPV無人機的設計目的本就是撞擊目標,而非建立控制關係。它無法拘束敵軍,也無法將戰俘後送。部分高自動化武器甚至在鎖定目標後難以中止攻擊程序。當攻擊者本身缺乏接受投降的能力時,傳統法律制度所預設的投降程序便出現新的落差。
因此,目前國際法學界也出現不同觀點。一方認為,投降必須在敵方有能力合理接受的情況下才能成立;既然無人機無法收容敵軍,便不能要求操作員承擔不可能履行的義務。另一方則主張,如果操作者已清楚辨識投降訊號,卻仍持續攻擊,則可能違反國際人道法所要求的預防義務與人道原則。
無論採取哪一種立場,都反映出同一個事實:無人機改變的未必是國際法條文本身,而是國際法得以運作的現實條件。
因此,討論的重點未必是禁止無人機,而是如何把「停止攻擊」與「接受投降」的可能性重新納入系統設計。例如建立標準化的投降識別訊號、保存攻擊前關鍵影像紀錄,或在交戰規則中明定疑似投降時的確認程序。這些措施未必能完全消除誤判,卻有助於讓國際人道法在新的技術環境下繼續發揮作用。
再快的戰爭,都應保留一個讓人舉手的空檔;再先進的武器,也不應讓白旗變成看不見的像素。
如果連投降都失去被看見的可能,那麼受到侵蝕的,恐怕不只是戰俘制度本身,而是國際人道法數十年來試圖維繫的最低人道底線。(照片翻攝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