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美進口發芽馬鈴薯檢疫鬆綁惹議 農業部回應了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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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進口加工用馬鈴薯檢疫標準引發爭議,主要在於發芽或腐爛馬鈴薯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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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澄清,未來進口加工用馬鈴薯若有發芽、腐爛或發霉情況,必須整顆棄置,不得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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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檢疫條件要求美方強化輸出前發芽抑制劑施用,並確保輸出檢疫無發芽及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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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馬鈴薯的茄鹼含量須符合200ppm標準,與國內標準一致,並有邊境查驗與加工廠選別監管雙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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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強調,從進口前的發芽處理、邊境雙重查驗到上市後抽驗,共有三道嚴格關卡確保食品安全。
相關人物:
范雲
根據我國與美國簽署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未來自美國進口的加工用馬鈴薯輸入途中若出現部分發芽、腐爛或發霉,只要「龍葵鹼」神經毒素低於檢驗標準,貨物就不必整批退運,引發立法院與民間質疑恐有中毒風險。對此,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今(20日)表示,台美雙方經多次討論,同意參考日本做法,輸入後若發現有發霉、發芽情況,都必須整顆棄置處理。
開放發芽馬鈴薯進口引發網路熱議 官方回應多重檢驗仍存在
防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過往美國產馬鈴薯無論鮮食或加工用,進口時都適用「食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由於加工用與鮮食用馬鈴薯進口後流向不同,台美雙方經過基於科學原則的多次討論,同意參考日本做法,針對加工用馬鈴薯另訂檢疫條件,輸入後若發現有發霉、發芽情況,都必須整顆棄置處理、不得加工,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防檢署表示,2月公告實施的「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除維持不得罹染8種病蟲害的規定不變外,另針對加工用馬鈴薯新增要求美方強化輸出前發芽抑制劑施用程序,及輸出檢疫須確認無發芽及無土壤等規定。
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農業部說,進口加工用馬鈴薯茄鹼含量須符合不超過200ppm規定,標準與國內供加工用馬鈴薯一致,採同樣食安要求。
防檢署說,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時,若發現有發芽、腐爛或發霉情形,將通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照標準作業程序,直接送往指定加工廠;而貨櫃一到加工廠,有發芽、腐爛或發霉的馬鈴薯,都必須整顆棄置銷燬,利用邊境查驗與加工廠選別監管的雙重機制,為國內農業環境安全、國人食安嚴格把關。
防檢署表示,國際間也是採取類似作法,例如日本針對美國加工用馬鈴薯進口,在檢疫上除了要求不得罹染特定病蟲害及附帶土壤外,也要求施用發芽抑制劑。食品衛生方面,則須符合茄鹼及農藥殘留標準。即使通過邊境查驗,產品進入日本指定加工廠後,如於選別過程中發現芽體長度超過0.5公分,須將整顆馬鈴薯分離,不得進入加工產線。
民進黨團開記者會澄清 三道關卡嚴格把關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也開記者會,黨團書記長范雲指出,衛福部對馬鈴薯進口到食用,一直都有3道嚴格關卡,第1關是抵台前「防發芽」處理:依農業部規定須完成清洗、施用發芽抑制劑,並附植物檢疫證明。第2關是邊境「雙重把關」:必須同時通過農業部檢疫、衛福部食品衛生標準查驗。第3關則是上市後「抽驗機制」:針對市售產品持續抽驗,確保流通食品安全。書記長范雲說,這三道關卡,中央會與地方政府全力合作,網絡上有非常多假訊息,呼籲各界幫忙澄清。(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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