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一半違建!東港安泰醫院火警奪9命 蘇清泉等4人逆轉遭起訴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發生嚴重火警,釀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悲劇,屏東地檢署調查後,對安泰榮譽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給予緩起訴,高雄高分檢2025年10月撤銷該處分,屏檢於近日二度偵結,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蘇清泉等4人。
安泰醫院於2024年10月3日,山陀兒颱風期間積水,院內鄭姓水電士操作沉水馬達整理,卻錯誤使用延長線,導致短路起火,火勢由增建機房迅速延燒,最終波及動力供應中心與D棟病房,導致1名員工和8名病患逃生不及、喪身火海。
屏檢2025年8月偵結,發現蘇清泉擔任院長期間,其胞兄威菘擔任總務長,負責營繕與工程,2人為擴充醫療空間,違法將動力供應中心由1樓加建至5樓,並以空橋連通主建築,造成火災時濃煙漫入安全梯而釀成悲劇,更發現違建率高達3300%,全院違建率達47.2%。
檢方認定他們涉《刑法》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及違反《建築法》等罪,但考量蘇等人坦承犯行,且與家屬和傷者完成和解,並支付3000餘萬元賠償金,且安泰醫院長年服務屏南地區、減輕偏鄉醫療負擔,具公益性,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還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辦理偏鄉義診20次。
但高雄高分檢署認為本案屬重大工安事故,緩起訴有輕重失當之疑,因而撤銷緩起訴處分並發回屏檢續行偵查,全案於近日再度偵結,屏東地檢署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蘇清泉等4人。
檢方認為,蘇清泉等人未經許可增建及破壞法定防火間隔與防火區劃、專業檢查人長年不實簽證申報、颱風當日違規使用延長線等犯罪事實,而本案死傷慘重、傷害公共安全之信任甚鉅,依建築法第91條第2項之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77條第1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及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罪起訴蘇清泉兄弟,鄭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領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的郭男被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