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李衣綸/台北報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7)日在第1807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宏國木業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位於宜蘭縣的「春悅大地第一期豐禾」預售屋過程,挾資訊不對等優勢地位,就建案內設有平價住宅事實,卻以員工保留戶或是將會移到第二期,明顯非事實等說詞陳述,導致引人錯誤方式從事交易,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行為,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宏國公司2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宏國公司為從事不動產相關領域的不動產建築開發業者,對於不動產相關法令規範,應有相當認知,而且銷售時以充分告知購屋人實情的方式,進行銷售的遵法難度低且容易執行。

但公司於民國112年5月至113年6月間,銷售本建案時,明知本建案2、3樓29戶,從一開始即是規劃為平價住宅,而且得否變更設置於第二期,須經宜蘭縣政府核准,非單方面可決定,卻仍在此前提下,於銷售初期告知銷售人員對購屋人表達本建案2、3樓為員工保留戶,以顯非事實說詞進行銷售。

公平會指出,宏國公司後續向銷售人員說明,第一期的29戶平價住宅,將會全部集中在第二期時,也未充分告知此僅是宏國公司單方面規劃,仍待宜蘭縣政府同意,而有不確定性,導致銷售人員在購屋人一再詢問確認,本建案是否有平價住宅時,仍告知購屋人本第一期建案不會有平價住宅,會移到第二期等語,並隱瞞未經宜蘭縣政府核准得為變更的事實。

而本建案2、3樓為平價住宅的重要交易資訊,因宏國公司未充分揭露,且刻意隱瞞,使處於資訊不對等的購屋人,難以充分知悉標的物的真實情況,已妨礙購屋人作成符合自身需求的交易判斷,對於購屋人已構成欺罔行為。而且行為除已具有影響多數受害人效果外,亦對遵守法令規定提供完整及正確的預售屋相關交易資訊的同業,形成不公平競爭,對整體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顯有負面效果,屬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公平會提醒,預售屋未具體成形,而且與其他消費性商品相較,交易金額較高,大多數消費者並無頻繁購買的經驗,因此購屋人於交易前可取得的資訊,大多僅能憑藉銷售人員的介紹或依賴不動產相關業者提供的相關資訊,據以評估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並為交易與否的決定。

公平會也嚴正呼籲,不動產相關業者於銷售預售屋時,應告知購屋人真實情況,以保護購屋人的權益,減少將來的交易糾紛。

照片來源:翻攝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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