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115年5月共計抽驗5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3件產品不符規定,其中包含新光三越超市、韓式餐廳兩班家、鍋董日式涮涮鍋的蔬菜都檢出超標農藥,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蔬果抽查 13件產品檢出違規殘留農藥

北市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九層塔」3件;「白蘿蔔」、「香菜」各2件;「青江菜」、「韭菜花」、「四季豆」、「辣椒」、「榴槤」、「結球萵苣」各1件,各檢出1-7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其中,新光三越百貨(美麗市場新光三越鑽石塔)的辣椒驗出超標殺蟲劑Clothianidin可尼丁0.36ppm、Propamocarb hydrochloride普拔克2.2ppm、Thiamethoxam賽速安0.6ppm以及不得檢出的Metrafenone滅芬農0.02ppm;兩班家有限公司的白蘿蔔檢出殺蟲劑Clothianidin可尼丁0.15ppm;通和小吃店(鍋董日式涮涮鍋)的青江菜,驗出殺蟲劑Cyantraniliprole賽安勃0.01ppm(標準:不得檢出)、殺蟲劑Tolfenpyrad脫芬瑞1.6ppm。

 

殘留農藥違規 最高可罰2億元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另外來源屬臺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另已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進場果菜農藥殘留及添加物檢驗處理要點,針對違規農友停止供應該品名代號10天,另第1次違規,錄案加強抽驗;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供應該不合格果菜的品名代號資格,停供期間同身分證字號、同品名代號均不得到貨,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延伸閱讀:

2026勞保新制!1類人「年金可暫時拋棄」 新政規範一次看

機票有機會降價? 7/7燃油附加費再調降 最新價格出爐

Uber機車載人上路 交通部撂重話:就是違法!支持北市府開罰

【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