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糾紛引發公然侮辱告訴 警方依法受理並通知到案說明
【點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於115年7月7日晚間7時9分接獲報案,指稱轄內某商家發生民眾口角糾紛,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員警趕赴現場處理,以維護現場秩序及釐清案情。
警方調查指出,雙方當事人因細故發生口角爭執,員警到場時現場已無持續爭執情形,經協助勸導後恢復平靜。事後,其中一方當事人前往派出所提出公然侮辱告訴,警方已依規定受理案件,並通知對造當事人到案說明,全案將依法調查釐清,並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表示,警方對於民眾報案均秉持依法行政原則,針對各類糾紛案件均依程序受理、蒐證及偵辦,以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警方也呼籲,民眾於公共場所如遇意見不合或糾紛,應保持理性與相互尊重,避免因一時情緒失控衍生言語或肢體衝突。若遇爭議,應循合法管道或尋求警方協助處理,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第一分局將持續加強轄區巡邏及治安維護工作,營造安全、安心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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