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案發時間為3月18日凌晨,張男與方女於凌晨0時57分一同進入租屋處。然而在凌晨1時41分,張男獨自離開前往附近五金百貨店購買水果刀,並於1時59分返回租屋處,之後再無任何人員進出。

當日方女未依時上班,其母親察覺異狀前往租屋處查看,推開房門後發現女兒與張男雙雙陳屍浴室內。

檢警勘驗現場發現,浴室內有大量血跡,研判為第一現場。方女頸部有2處明顯切割刺擊傷痕,張男則有5處切割傷,現場並查獲一把染血水果刀。

由於套房空間狹小,兩人遺體呈「T」字型倒臥在浴室內,部分肢體交疊,均面部朝下且大量出血。專案小組研判,張男可能以偷襲方式攻擊方女致死。

方女父親當時悲痛現身相驗,痛批張男「這是畜生的行為」。他指出張男單方面向女兒索取金錢,甚至向小女兒借錢,連枕頭下的壓歲錢都不放過。

張男從事運輸業,最近因公款問題遭公司辭退,案發前不斷糾纏方女,雙方才剛分手。方父更悲痛表示,女兒的傷勢比軍人被炸傷還恐怖,講到當場落淚。

台中地檢署經調查後,認定張男涉犯殺人罪嫌,但因被告已經死亡,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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