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非洲豬瘟案 養豬場子求交保遭駁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114年10月間台中爆發非洲豬瘟案,台中地檢署偵辦後,查獲養豬場負責人陳福及其子陳瑞堂長期造假廚餘蒸煮申報與再利用資料,並在場內爆發非洲豬瘟期間,謊報死亡豬隻數量、私下交由非法業者清除,甚至將疑似患病且在停藥期內的豬隻仍送往肉品市場拍賣,台中地檢署今年2月間起訴,羈押中的兒子陳瑞堂在期限屆滿前聲請交保照顧親人,台中地院審理認為他仍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5月25日起延押2月。
中院裁定指出,考量被告犯罪嫌疑重大。目前雖然坦誠部分事實,但仍否認部分的犯行。又由於本案可能還有不詳的非法廢棄物清理業者涉案。且被告與女友先前有刪除通訊對話記錄的舉動,加上本案的另外一名被告是被告的父親,有可能基於親情互相迴護而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另外本案目前尚有46頭死亡豬隻流向不明,在查明這些豬隻的流向前,被告仍有可能以相同的手法反覆將未出售之病死豬屠體賤價賣出以牟利的炸欺風險,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被告雖然以其在看守所內,牙齒掉落,患有皮膚病以及女兒即將生產,需要挽救家庭並照顧年邁雙親等理由,申請能夠具保。但是合議庭審酌後,認為這些情況雖然值得同情,但依法並不符合停止羈押的要件。
合議庭綜合衡量國家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公共利益,以及防範再犯等因素,認為本件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裁定繼續羈押並禁止接通信。駁回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
檢方起訴指出,陳氏父子的畜牧場為取得廚餘再利用登記檢核之養豬場,依法應將收受廚餘以攝氏90度以上高溫蒸煮1小時以上,並每日登入環境部「廚餘蒸煮申報系統」據實申報蒸煮情形及上傳照片或影片。
陳瑞堂負責該場廚餘蒸煮申報作業,本應依實際蒸煮情形逐日申報,卻為規避環保機關查核及告發,竟先於111年間預先拍攝蒸煮照片存於手機,再自112年1 月8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於每日申報時反覆上傳舊照片充作當日蒸煮證明,使主管機關無法落實對養豬場高溫蒸煮管理的正確性。
陳瑞堂明知依法應於每月10日前,據實申報前月廚餘來源、數量、再利用方式及液化石油氣使用量等營運紀錄,不料因標購廚餘數量逾實際使用量,竟違反契約約定,將部分廚餘轉售予他場。
陳瑞堂並明知該等廚餘未於場內再利用,且未實際使用所申報之燃料數量,仍於 114年1月至9月間委由不詳業者代為申報不實資訊,損害主管機關對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之正確性。
114年10月10日起,陳氏父子畜牧場豬隻陸續大量死亡,陳福、陳瑞堂未通報疫病,僅自行以抗生素投藥處理,仍無法遏止死亡情形。2 人為避免疫情外洩影響拍賣銷售,竟謀議僅將部分死亡豬隻交由合法化製業者處理,其餘則委由不詳非法業者清除,以降低申報死亡數量。
自同年10月10日至20日止,由陳瑞堂每日統計實際死亡頭數,陳福於委託化製三聯單填載不實數量後交付運輸司機載運,以此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經比對動保防疫機關訪視紀錄與三聯單記載內容,短少申報死亡豬隻共46頭,並將這些豬隻交由非法業者清除處理。
另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兩度訪視並記載各日死亡頭數,因持續異常死亡而強制採樣送驗,最終確認感染非洲豬瘟,並於114年10月22日依規定預防性撲殺場內尚存活豬隻195頭。
此外,陳福、陳瑞堂明知動物用藥「安莫西林」停藥期為15日,且疑似感染傳染病之豬隻不得供應屠宰販售,仍於114年10月豬隻大量死亡期間,未經獸醫師診斷即自行施打及混藥投餵全場豬隻。
陳氏父子見投藥無效且豬隻出現異常症狀,已可得而知涉有疫病風險,竟為避免損失,仍於114年10月13日填具內容不實之家畜健康聲明書,將可能染疫及未逾停藥期之豬隻30頭運往台中市大安區肉品市場拍賣。且因該不實聲明,致承銷人及買受人陷於錯誤而購買,拍賣價金新台幣32萬15元匯入陳福帳戶,因而詐得不法利益。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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