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達威/台北 報導】為解決台灣現存尋求庇護人不能以庇護事由在台取得的居留與工作許可,被迫逾期停留並進入非正規經濟市場,努力求生卻遭裁罰、拘禁與驅逐,面對勞動剝削與職災衝擊卻難以求援的系統性問題,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家人權委員會7月10日將舉辦「安全有保障的移民途徑政策座談」,邀請前聯合國移民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政府機關、國內移民與勞動領域的專家學者,以及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直轄市勞動局、行政院人權處所屬人員出席,探討我國移民與勞動制度改革方向,研商具體政策建議。

一旦返回原屬國將面臨武裝衝突,或因族群身分、國族認同、政治意見、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等因素遭受迫害的外國人,必須在台灣境內工作才能生存。卻會因為在台灣工作而被勞動主管機關裁罰,並遭內政部移民署以其從事違反法令之工作為由作成強制驅逐處分。飽受剝削,卻擔心向政府申訴會讓落入更不利的處境。

造成上述困境的原因是現行移民與勞動法規政策疏於考量尋求庇護人與一般可回國的外國人不同,設定相同的居留與工作許可門檻。現行就業服務法禁止外國人未經許可工作,勞動主管機關又制定政策,只限少數國家國民得經由政府雙邊勞動合作協議引進從事勞力工作。外加移民主管機關不為難民認定,使得就業服務法有關難民得申請工作許可的規定形同具文。

近年在台灣尋求庇護的外國人以緬甸移民為眾。就他們的處境而言,逾期停留不是鑽法律漏洞,而是母國的戰爭與政治迫害,以及台灣停留與居留許可限制共同作用下的無奈。

本政策座談的專題演講人加拿大麥基爾大學法學院教授Francois Crepeau,在其擔任聯合國移民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的時期,戮力推動《紐約難民與移民宣言》(New York Declaration for Refugees and Migrants)及後續《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約》(Global Compact for Safe, Orderly and Regular Migration)。期盼我國參與座談與會機關,能借鏡國際經驗,建置保障尋求庇護人基本人權的法規政策。(照片示意圖翻攝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