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積電正在嘉義科學園區興建的先進封裝廠今年陸續發現價值數百萬元的大量電纜線遭竊,嘉義地檢署指揮嘉義縣警水上分局偵辦,赫然發現竟是下包工程行的莊姓負責人夥同員工扮賊,3月間循線緝獲莊男等3人,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莊男及薛男獲准,並於日前起訴,向法院求處莊、薛2人徒刑10年,洪姓員工徒刑9年6月。

檢方起訴指出,莊男是台積電下包商的工程行負責人,因承攬台積電工作,有通行證可自由進出工區,見廠區放置大量電纜線,莊嫌與薛姓、洪姓員工便利用晚上施工時段,廠區工作人員較少,自由進出工地,持油壓剪、砂輪機等作案工具,竊取工區內其他包商的電纜線原物料。

檢警調查,莊男等人還「分區行竊」一區偷完會再轉戰另一區繼續犯案,自114年12月起至今年3月間,靠此手法已順利犯案多次,得手後火速將電纜線賣給回收場,銷贓金額高達497萬7965元。

今年3月3日凌晨,莊男等3人再度行竊時形跡敗露,為防護贓物及脫免逮捕,竟由莊男駕車強行衝撞閘門並朝保全人員逼進,以此強暴、脅迫方式使保全難以抗拒後逃逸,隨後前往屏東銷贓。

檢警在3月間循線緝獲莊男等3人,並扣得智慧型手機等犯罪工具,檢察官黃天儀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人獲准,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檢察官並認被告莊男、薛男及洪男所為,係犯刑法加重準強盜及多次加重竊盜罪嫌。檢察官審酌被告等人正值壯年,不思正途,反覆於指標性產業工地行竊,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及產業發展,對莊男、薛男各求處有期徒刑10年;洪男則主動繳回部分犯罪所得,求處有期徒刑9年6月。

照片來源:嘉義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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