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換肝名醫、前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因涉及仲介9名病患前往中國進行肝臟、腎臟移植,並收取1466萬元仲介費,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遭法院判刑。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日)證實,衛福部近期已對陳堯俐作出廢止醫師證書處分,這也是國內首起因非法仲介器官移植而遭廢照的案例。

 

 

仲介病患赴中國換器官遭判刑 陳堯俐遭廢止醫師執照、停聘

 

對此,中山附醫回應,為配合司法調查,陳堯俐自2024年12月起已免兼副院長行政職務。院方表示,衛生福利部行政處分公函已送達陳堯俐,院方獲悉相關內容後,依照主治醫師聘任規則,並經人事評議考核委員會決議,已停聘陳堯俐。

 

陳堯俐自2008年起,與護理師、生技公司負責人等人合作,非法安排多名病患前往中國接受肝臟及腎臟移植。彰化地方法院認定,陳堯俐共犯下9件共同仲介器官移植行為,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500萬元。

 

石崇良表示,陳堯俐案經法院判決確認,確有多次仲介台灣病患赴海外接受器官移植情事,已嚴重違反醫學倫理,也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中醫事人員不得仲介器官移植的規定。依規定,情節重大者可廢止醫師執照,因此衛福部醫事司召開醫審會討論後,確認作成廢照處分,並於近期正式發出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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