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規模破百億元 刑事局揭紙上黃金投資騙局受害者遍全臺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第一隊,分析警政署165詐欺平臺案件,發現有多起銀行臨櫃匯款大額現金的事件。刑事局表示,銀行行員通報可疑為詐欺案件進行阻攔,匯款民眾均表示,準備投資黃金,而且指定匯款至1家號稱黃金投資公司旗下相關企業的帳戶,而且常有公司業務員陪同民眾匯款。分析公司營運模式發現,提供早期投資民眾的報酬及業務員佣金,竟都是後來民眾所投入的資金,就是所謂的「後金補前金」。已涉嫌違反銀行法及詐欺等。
警方調查,這家號稱黃金投資的公司,招攬客戶以「教育訓練」、「財務管理」、「茶藝」、「香氛」等名目,於各地舉辦說明會。向多數人或不特定民眾,灌輸投資黃金優點並推銷黃金合約,使投資人誤信為合法投資方案,旗下業務也多透過網際網路,使用LINE、threads 等社群平臺,以實體黃金買賣為餌,不定期傳送黃金資訊,招攬民眾並推介「黃金條塊預購暨寄合約書」、「黃金條塊定期定量合約書」等。
刑事局表示,合約內容強調,可為顧客以折扣價格預購黃金,並將預購的黃金寄託在公司,契約期滿後除得拿回預購黃金外,也能選擇將黃金以現時市價回售給公司。但公司業務員,會以話術說服多數客戶繼續寄存,以將資金繼續留存公司。
警方表示,公司以「折扣」用語作為包裝,以此作為約定給付的利益,進一步利誘投資人。宣稱顧客得依預購黃金的公克數,先行獲取8%至12%不等的利益,預購未滿500克的黃金,則保證獲取8%利益。預購500克以上,1公斤未滿的黃金,保證獲取10%利益。預購1公斤以上黃金,保證獲取12%利益。
刑事局表示,公司銷售手法是藉旗下業務人員招攬顧客時,為化解投資人疑慮,帶同投資人前往北、中、南部開設的門市參觀黃金,藉此取信於顧客,讓顧客相信公司集團,確實保存一定數量的黃金,以加強客戶投資信心,企圖以合法形式外觀掩護非法。
警方表示,客戶因公司的操作手法,誤信所宣稱的寄託黃金後,可不斷買賣賺取價差,而且獲利能力極佳,每月均可賺取高額利潤,用以支付投資紅利。同時也誤信所投入的資金,公司有依照契約用於購買或投資黃金。但員警調查發現,絕大部分向客戶收取的資金,公司負責人都用於後金補前金的模式,用於沖抵解約出金損失及新進客戶折扣,甚至包括公司幹部獲利、人事獎金及營運成本等,而且根本沒有足夠的黃金存量。
刑事局表示,專案小組長期蒐證與分析後,去年12月、今年1月及4月等,分別執行4波查緝行動,總計查獲邱姓犯嫌等44人到案,搜索門市3間、全臺營業處23處等。初步估計,民國112年至114年11月間,總計吸金約新台幣181億6200萬餘元。警方扣押銀行帳戶總計約7億餘元、黃金約50餘公斤、現金1370萬餘元、名貴車輛6輛及其他相關證物。目前總計已報案被害人共559名、財損金額逾10億3000萬餘元。
照片來源: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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